不支持Flash
|
|
|
|
邓聿文:灰色收入不除 难刹地方奢靡之风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4日 08:31 东方早报
邓聿文 6月1日,中纪委、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河南濮阳县等四个地方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典型案件,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6月2日《京华时报》) 笔者认为,这种“亡羊补牢”式的清查能否有效,是大可存疑的。 这是因为,在最新这波地方政府大兴楼堂馆所之风中,虽然也有一些单位是通过向企业和下级单位敛钱,或者通过执法罚没收入、买卖手中审批权限,甚至挤占挪用农村养老金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来盖楼堂馆所,但这毕竟是少数。而大量楼堂馆所得以建成,与政府机关在行使权力时有太多灰色收入有关。灰色收入透明化以后,钱用不出去,相关单位就把它用来盖办公楼和购置办公设备等。 灰色收入就是预算外收入。由于一些政府部门的经费来源存在双轨制,除了财政预算拨款,部分经费还需自筹,要到既有制度外去创收,这样,不少政府部门就一身兼具社会管理者和牟利者两个角色。比如,除了正常的税收,现在公安、工商、卫生等几乎每一个有行政收费、罚款等经济来源的政府部门都在千方百计“创收”。 除收费外,分税制改革后允许地方政府卖地以弥补财力不足,这些年来在城市化的推动下,地方政府卖了不少地,但土地出让金具体有多少、如何支出,一直以非税收入的形式在预算外流动,从未公开过。根据学者估算,从1997年到2004年,我国预算外财政规模已相当于整个地方预算内财政的50%左右;地方预算外的财力则达到地方预算内规模的一半左右,相当于中央预算的十分之一。如此庞大的预算外收入游离于人大的监管之外,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也就能够“放开手脚”,斥巨资建豪华办公楼。 自1986年国务院颁布第一个文件起,从专户储存到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收付等等,对预算外资金的举措不可谓不多,可就是管不住这笔钱。各部门总是有办法把大部分钱要回来,投资于包括楼堂馆所在内的各种基础建设上。 所以,要刹住地方政府的奢靡之风,关键是要把不受监督的预算外收入变成处于人大监管之下的预算内收入,并彻底改革现行预算管理制度,使其适合市场经济。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