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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开发:十年前达能就精心设好圈套了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 16:59 新浪财经

  李开发

  连日来,对杭州哇哈哈集团与中外合资娃哈哈公司的纠纷传得沸沸扬扬,引起了全国财经界与新闻界的强烈关注。两天前,娃哈哈的创始人宗庆后先生做客新浪,谈达能方强行收购讲了一通。收集媒体的反应,读者对民族品牌的关注,对国家如何出台相应条款,防止外资并购中国名牌企业,许多留言深表关切,许多感慨让人感到义愤填膺,有一种民族品牌即将失去之痛。绝大多数读者声援宗庆后老板,这是事实。但是,纵观众多评论,往往不着要领,笔者到目前为止没有看到相对比较理性客观的评述。因此,尽管工作很忙,但也要站出来谈些看法,希望当事人与广大读者能从更宽广的面上来理解矛盾的是非曲直,并用理性来熨平人们心中的激情与愤怒,更清醒、更客观、更冷静地正面这样的并购与控制权之争。

  随着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全球化,我们将面临的并购会越来越多。实践证明,热情容易误事,让热情冲昏头脑常常会损人不利已。以事实为依据,以背景为环境,以法律规定与合同为准绳,这是处理争议时的做法;在讨论合作企业的问题时,以沟通为前提,以共赢为目标,才能冰释前嫌,长久合作。

  新闻回放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法国达能公司最近欲强行以40亿元人民币的低价并购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达56亿元、2006年利润达10.4亿元的其他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娃哈哈的创办者及掌门人宗庆后表示,“由于当时对商标、品牌的意义认识不清,使得娃哈哈的发展陷入了达能精心设下的圈套。”

  评论一:笔者不赞成那种关于达能在发展之初就精心设计圈套的说法。既然大家共同合作,达能也有巨大的资金投入,就是一条船上的合伙人。这么多年来能精诚合作,已经非常不容易,况且即使有争议,只要是为了公司的发展也是正常的。从这个背景说来,达能应该是真心诚意的合作好伙伴。近10年的时光流水,有点象三国演义上开宗明义的诗句: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许多当时的好企业后来灰飞烟灭,或者折戟沉沙,比如巨人集团,比如郑州亚细亚,比如三株集团,比如欧亚集团,农凯集团,秦池酒业,等等,其兴也勃,其亡也忽,成功的并不多,能稳定发展就非常不容易。所以应该善待合作单位与合作伙伴。不能因为现在有矛盾了,就把长期的合作伙伴说得一塌糊涂,好象对方什么也不是,这不是唯物主义态度。因此,窃以为宗庆后老总不能感情用事,把事情做得过头。宗老板正确的做法是请达能的各位合作伙伴坐下来,喝杯酒,消消气,理性谈判才是正道。

  评论二,事实上没有人能相信十年前达能就精心设计了这样的圈套。因为,合作之初,没有人能料到这样的企业10年后会发展到什么份上,发展到怎样的一个高度,怎样的一个规模。合股的一方为什么要控股?控股就意味着多投入,多投入风险也就是最大。看了宗庆后先生的聊天,看了读者的评论,笔者认为有个较大的误区,第一,好象大股东就可以一手遮天,小股东必然哭天喊地,好象一失去控制权就任人宰割似的。首先说,达能原来是小股东,娃哈哈集团是大股东,小股东并没有感觉到大股东是一手遮天的黑手,所以才有合资,才有中国这么多的中外合资企业。即使达能做了控股的大股东,达能也未必会一手遮天,因为有公司法等一堆法律法规保护各投资方的平等权利,小股东有权利监督与参加管理,合同法、中外合资企业法等诸多法律法规写得明明白白,因此不能认为缺了控股权就损害了企业的发展。第二,从现有资料来看,当时达能并无控制权,股份不如娃哈哈集团多,只是在达能并购香港百富勤的股份之后,才有了绝对控股的能力。而股东转让股权,依据公司法,首先是在股东内部转让,娃哈哈集团肯定是清楚的,而且是画押同意的。如果不同意,那个转让就不能成功。同意百富勤将股份转让到达能手里,就意味着娃哈哈集团失去对公司的绝对控股权,这是显而易见的。宗老板现在来说事,显然不是时候。

  达能提出将“娃哈哈”商标权转让给与其合资的公司未果后,双方改签了一份商标使用合同。正是这份合同中的一项条款,让娃哈哈在日后陷入了被动。“简单说,就是娃哈哈要使用自己的商标生产和销售产品,需经过达能同意或者与其合资。”宗庆后说。

  评论三,关于商标使用权的条款恰恰是保护了合资企业,当然也保护了投资方娃哈哈集团的利益,。娃哈哈的主产品是食品与饮料,合资企业的主业也是食品与饮料,合资以后,合作方投入了巨大的资金,对品牌的使用进行必要的限制是完全必要的。达能提出合资企业拥有这个品牌的使用权,作为中外合资娃哈哈公司的投资方娃哈哈集团也不能擅自使用娃哈哈品牌,不仅是合理的,也是保障合资企业权利的重要方面。这里不但没有任何陷阱,而且恰恰是首先保护了娃哈哈集团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因为,签订合同时,娃哈哈集团这一投资方正持有中外合资企业的最大股份,说达能集团蓄谋已久不仅站不住脚,也显得宗老板的气度与雅量有些狭小。

  评论四:娃哈哈集团与娃哈哈公司不是一回事。宗老板说,“简单说,就是娃哈哈要使用自己的商标生产和销售产品,需经过达能同意或者与其合资。”这个说法混淆是非。既然已经确定中外合资企业娃哈哈全权使用娃哈哈商标,那么作为投资方之一的娃哈哈集团是不是可以随便使用娃哈哈商标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多方共同合作,投资了那么多的资金,保护商标的专用权不仅可以理解,而且应当推崇。事实上保护商标的专用权也是保护娃哈哈集团的利益。宗老板说,“就是娃哈哈要使用自己的商标生产和销售产品,需经过达能同意或者与其合资”。宗老板这一段话就有两处硬伤。一是文中的娃哈哈其实是指娃哈哈集团,不是中外合资的娃哈哈公司,本不是一家。二是娃哈哈的商标已经通过合同确定为中外合资娃哈哈使用了,所谓娃哈哈集团依然把它当成“自己的商标”本来就有些搞笑。

  1999年,娃哈哈建立了了一批与达能没有合资关系的公司。到2006年,这些公司的总资产已达56亿元,当年利润达10.4亿元。几年后,达能突然以不应许可除娃哈哈达能合资公司外的任何其他方使用商标”为由,要求强行收购这几家公司。

  评论五:宗老板透露的事实是,娃哈哈(是指娃哈哈集团)又建立了多家非合资企业,事实上也在使用“娃哈哈”商标。通过介绍知道,娃哈哈集团明知合同不许可非合资公司擅自使用娃哈哈商标但依然如故,这样娃哈哈集团实际违规在前。究其中原因,或者是娃哈哈达能合资公司抗议无效,达能方不是控股方;或者是娃哈哈达能合资公司压根就没有提出抗议。但是几年后,达能已经合法地掌握了娃哈哈合资公司的控股权,成为绝对控股的大股东(相信香港百富勤股份转让时娃哈哈集团是同意的),因此,依据早就签定的协议,维护中外合资企业的权益,而且这种权益早在当初就为双方所确认,因此就事实来看,很难说达能做的有什么不对。如果要说真有不对,只有娃哈哈集团不仅违规在先,而且一直没有纠正,甚至还想长期保持。

  对此,宗庆后称,“达能并购娃哈哈以及中国其他一些大企业的行为,不是为了将这些企业经营壮大,而是为了资本运作———将中方企业股权低价收购后再在国际市场上出售或上市,以套取巨额资金和利润。”

  评论六:宗老板的分析可能是推论,事实不能靠预言成长。宗老板称,对方是“资本运作:将中方企业股权低价收购后再在国际市场上出售,以套取巨额资金和利润。”目前收购尚未开始,娃哈哈集团有谈判的权力与保护自己利益的权益,怎么就会“低价”被人收购了?何以见得?至于将来的用途,娃哈哈集团在董事会中有投票权,在明显的损害股东权利的事实发生时,可以用法律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利,当然更可以在不满意时“用脚”投票,因此无须庸人自扰。

  “娃哈哈遭遇达能低价强行并购”的事情近日闹得沸沸扬扬,娃哈哈掌门人宗庆后称陷入了达能精心设下的圈套,引发业界对外资并购问题的关注。

  昨日,达能就此问题向传媒作出回应。

  达能集团董事会董事、达能集团亚太区总裁范易谋(上图,周裕妩摄)昨现身上海。面对10余家媒体,范易谋强调:“从过去到现在,而且在未来,达能一直都是,同时将继续成为中国本地品牌的强有力支持者。”

  “1996年,我们和娃哈哈一起创立合资企业,当时我们达成协议,我们将拥有这个合资公司51%的股权,所以现在说我们要通过协议来占取这个公司的控制权,这是不存在的,因为根据协议,我们在10年前,已经有了控制权。”范易谋如是说。

  双方应该磋商解决

  记者:事情发生后,您和娃哈哈董事长宗庆后有进行直接的沟通吗?

  范易谋:我们一直在进行对话。

  记者:能否具体解释“达能是中国本地品牌的强有力支持者”?

  范易谋:我们从来没有将我们在国外的品牌强加在中国的市场。娃哈哈公司的所有人可能会变化,管理团队将来也有可能变化,但是没有人能够改变这样的一个事实,娃哈哈这个品牌是属于中国的。

  记者:那对于娃哈哈方面表示的“掉入合同陷阱”的说法,达能作何解释?

  范易谋:我们跟娃哈哈当初签订的合同完全是公平的,这是毫无疑问的,我们现在和娃哈哈的合作关系是基于这份合同,以及我们在过去三次对这个合同进行修订的情况上建立的。但最近有人和我说,现在这个合资企业的董事长公开说当时他签订这份合同的时候是认识不足,难以置信,因为作为中国非常成功的企业家,怎么可能在过去十年中,连续三次由于不知道情况被我们欺骗而掉入这个签约的陷阱。如果我们有一方希望改变合同的话,我认为应该通过比较平静的方式磋商解决。

  评论七:谁也不能否认,宗庆后先生创办这样一个民族品牌付出了巨大的心血,也有极大的勇气与智慧,这样一个事实使宗先生及其娃哈哈品牌与商标已经成为中国企业成长的重要标杆之一。其实我们应该承认的是,近十年来,中国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速度非常之快,许多发展超出我们所能预料的幅度。宗先生大可不必惭愧,谁都不是圣人,也不能够料事如神,洞察前五十年后五十年。宗先生已经作为一个成功的民族企业家已经载入了改革开放的历史史册,能做到如此已经够荣耀的了,而为目前的纷争陷入一种非理性的激动,恰恰是宗先生应该避免的。

  业界声音

  “宗庆后的不满在于不希望让达能完全操控娃哈哈集团。”东方艾格农业咨询首席乳业分析师陈渝表示,“如果达能许诺继续让宗庆后来掌舵,并且给他本人更多的保障,宗庆后未必不会出让这部分股权。”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说:“娃哈哈当年为什么签下那样的协议,不排除协议本身有其他外界无法得知的捆绑条件,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也没必要给这件事情扣上民族情结,应该是在商言商,现在就看双方谈判的条件。”

  

商务部市场运行调控专家、
北京工商大学
经济系教授洪涛向记者表示,从这一事件中,国内企业应该认识到品牌的重要性。

  评论八:10年时间,中国的经济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也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加入世贸,与国际接轨,出现一大堆当年无法预测的未知问题在所难免。没有解决的问题出现并不是当时人们的短视或者失职。人们看问题分析问题总有局限性,时代的局限与知识的局限。人们也并不因为宗庆后先生当下的激情超越理性的做法而忘记其创业的艰辛与成功的荣耀,只是遗憾宗先生未能与时俱进,其思想未能跟上飞速发展的伟大时代。政府的相关制订政策人们也不必自我菲薄,只是要抓紧做好立法:比如,以前的规定在合资企业诞生前,确定某个行业外资不能控股,现在则要进一步确定,在非国计民生的领域,比如民族品牌企业,对外资在投资时控股应当有怎么样的确定,在合资以后,企业内部股份转让过程中,外资扩大股份到控股地位时有什么限制或什么审查方法。创建一个品牌很重要,维护一个品牌的美誉度更重要。事实上,当一个新法规未诞生前,我们只有依据现在法律法规。假如确有损失,我们可以把它叫做“学费”。交学费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交了学费,却没有能吸收教训,继续犯类似的错误,或者说有类似象娃哈哈今天出现的争议中的问题,那就真的算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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