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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小林:要防范国有经济退穿了底线的现象出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1日 06:59 人民网
——兼谈保障、发展公平也要视为“重要”的“关键领域” 夏小林 通过“有进有退”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发挥其主导作用是正确的。按照正常的理解,“退”的底线不仅要能够保证政府实现调控经济的意志,而且要保留能够实现和发展社会主义公平的财富基础。如果“退”穿了底线,在社会公平领域削弱了或丢失了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主导作用”,丧失了社会主义的这一“重要”的“关键领域”,将是历史性的失误。 2004年全国经济普查显示,第二、三产业的企业实收资本来源构成中,私人资本、港澳台商和外商资本的比重已经占约44%。国资委的资料显示,2005年在约26.8万亿国企总资产中,中央企业占41.4%(约11.1万亿)。而国企中还有四分之三是在竞争性行业。按照某种意见,如果不考虑国有资产在维系社会公平方面的重要作用,中央企业之外58.6%的国企资产和四分之三在竞争性行业的国企,是不是其相当大的一部分都要在“不属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的标准下,“实行依法转让”呢?如果“转让”使中国企业的总资产中,私人资产的比重超越和压倒国有资产,中国少数私人的财富急剧暴涨,这将会形成一种什么样的财富分配状况和收入分配状况呢?近几十年OECD国家的私有化经验表明,这时就是拥有比较发达的公共治理水平和福利制度的国家,即使他们还拥有比中国完善的劳资关系协调体制,也阻挡不住财富和收入分配方面的贫富分化加剧,甚至连福利制度本身的可持续性也会受到侵蚀和拷问。被称为资产阶级的“马克思”的帕累托建立了福利经济学,但是他还是实事求是地遵循古典经济学的理论认为,在私有制度下,“人们对于不平等实际上是无能为力的,造成不平等的基本力量强大到国家干预所不能影响的地步”。二战后至今,OECD国家的福利制度实践和后来的私有化经验证明,帕累托的看法是富有洞察力和预见性的。后来的新古典综合派代表人物萨缪尔森也说过,“收入的差别最主要是由拥有财富的多寡造成的”。新自由主义的芝加哥学派也不否认这种事实。所以,以史为鉴,以传统市场经济国家今日之状况为鉴,在中国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向的改革中,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发挥其主导作用,理应包括保障、实现和发展社会公平的内容和标准。对那些对于政府调控经济不重要,但是对于保障社会公平是非常重要的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本,也应该视为“重要”的和“关键领域”的国有资本,力争搞好,防止再现国资大量流失的那种改革失控,以致出现随意实行大规模的“转让”的偏向。约翰?维克斯和乔治?亚罗在对英国私有化进程展开广泛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事实上“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强弱和监管政策效力的大小一般比所有制问题本身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更大”;“公有制和竞争完全可以相互兼容”(《私有化的经济学分析》,2006年)。我国竞争性领域一些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在改革中的进步,也可以证明这些论点是具有可验证性的。例如,按大行业划分,在机械、纺织、冶金、建材、交通运输(汽车)类竞争性领域,国企经营状况一直在逐步改善。2006年这些领域中国企的利润增长全线向好。其中竞争性很强的领域(如机械、纺织、建材行业),国企实现利润同比分别增长45%、56.2和150.5%。而全国那些著名的富裕乡镇,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以集体经济为经济基础实现邓小平说的“共同富裕”目标的。当然,公有制企业的改革仍然在探索和完善中。 进一步看,国有经济最重大的社会责任和主导作用就是,保证社会正义和公平,在生产性财富层面为社会正义和公平提供广泛的经济基础,并在收入分配和混合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因为,按照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观点,在一定条件下,国有经济有助于政府调控经济,但是,OECD国家的私有化证明,即使以垄断性的“基础产业”为主要对象进行了私有化,国有经济落到了10%以下的比重以后,政府照样可以运用多种货币和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商业手段等有效地调控经济。如仅仅是大额的政府采购和“越反越恐”的反恐战争,就可以长期调控很多重要的大型私人企业、跨国公司。美国就是典范之首,英国次之。但是,社会正义和公平,却是高度私有化的经济和以私有经济为主的“混合经济”解决不了的老大难问题。这就是“私权、市场和公共服务的局限”。另外,美国的劳动经济学教科书也承认,美国一些国有部门的雇员收入水平较高,比人数众多的私营部门更能够体现社会公平。目前,非常需要加强这些方面深入的理论和政策性研究,不仅从政府调控经济的角度,更要从保证和促进社会正义和公平的角度,富有远见地确定当前形势下国有经济“退”的底线,以及灵活的发展战略和长远的、坚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战略目标。 (作者单位:国家发改委宏观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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