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高明华:增加公众福利才是真正与国际接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 09:38 新京报

    高明华

  真正意义上的“与国际接轨”必须能够增加公众福利,尽管这不是“与国际接轨”的全部内容,但却是“与国际接轨”的最重要的标准。

  中国自加入WTO以来,“与国际接轨”这个词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了,银行卡收费是与国际接轨,汽油涨价是与国际接轨、高房价是与国际接轨,教育收费是与国际接轨,公交IC卡收取押金是与国际接轨……各种各样的“国际接轨”令人眼花缭乱。那么我们该怎样“与国际接轨”?

  什么是“与国际接轨”?

  个人说个话,意见并不统一。

  真正意义上的“与国际接轨”必须能够增加公众福利,尽管这不是“与国际接轨”的全部内容,但却是“与国际接轨”的最重要的标准。如此看来,除了因加入WTO,中国原来不符合WTO规则要求的法律制度需要进行修改或补充,从而与WTO规则接轨,很多所谓的“与国际接轨”极少是真正意义上的“与国际接轨”,在冠冕堂皇的“与国际接轨”的背后,实际上是维护或者试图增加某个或某些集团的利益。换言之,这是利益使然,而非“与国际接轨”。

  其实,对“与国际接轨”,并非意见不能统一,而是不想统一,否则怎么为维护或增加自己的利益寻找借口。“与国际接轨”更多的是法律制度意义上的,而不是利益集团行为意义上的,除非利益集团的行为符合与国际接轨的法律制度。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一项法律制度的出台,是以社会收益大于社会成本为前提的,否则,这样的法律制度是不可能得到自动实施的。社会收益大于社会成本的余额就是社会福利,社会福利包括两部分:一是生产者剩余(对企业来说就是利润),二是消费者剩余(即公众福利)。在社会福利不变的情况下,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即一方的增加是以另一方的损失为代价的。政府作为提供法律制度的主体,它所出台的法律制度必须能够保证公众福利的不断增长,防止某个或某些利益集团以减少公众福利来换取自己利益的增长。

  回过头来看看我们的一些所谓“与国际接轨”。可以说,很多“与国际接轨”的做法与增加公众福利这一标准,完全背道而驰。试举以下几例:

房价。中国百姓的收入是欧美的几十分之一,而房价却要赶超发达国家。世界上房价最贵的地方当属日本东京,一套使用面积80平方米的公寓楼,折合人民币每平方米约为2.3万元。而我国上海、北京、杭州等城市中心或靠近市中心地带的一些房价已经超出这个价位。如果考虑到日本的人均GDP是我们的21倍,北京、上海等城市的部分房价,可能已经坐上了世界头把交椅。

  油价。在美国加满一箱汽油需要30美元,而中国加满一箱汽油则需300元人民币,折成人民币,美国的油价比我们还低。况且我们还有杂七杂八的过路费、过桥费等各种费用。同样考虑到我们的收入水平,恐怕我们的油价不是世界第一,也是位居世界前列。这几天,虽然油价有所下调,但是,调幅之小,几乎可以忽略。

  教育收费。美国私立教育很发达,但其财政中的教育经费支出在各项支出中仍高居第三位,而中国的教育经费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却和非洲穷国乌干达不相上下,于是搞“产业化”,让百姓自掏腰包接受教育。大学学费20年上涨了25倍,它的快速增长已经超出许多家庭的承受能力,因教育返贫、因贫穷上不起学的情况已不鲜见。

  公交IC卡收取押金。这是赤裸裸的以减少消费者剩余来增加生产者剩余的行为。拥有IC卡的消费者是很少退卡的,而丢失的可能性却很大。这使IC卡的发行者几乎可以永久性占有IC卡押金及其利息,这与自己腰包里的钱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反过来看,很多应该与国际接轨的做法,我们却没有做,或者不情愿做。这里也举几个例子:行政成本居高不下。据一份政协提案披露,从1978年至2003年的25年间,中国的行政管理费增长87倍。

  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从1978年的4.71%上升到了2003年的19.03%,远远高于日本的2.38%、英国的4.19%、韩国的5.06%、法国的6.5%、加拿大的7.1%、美国的9.9%.社会保障和医疗支出不足。2001年,美国用于社会保障和各种医疗保障上的政府开支达49%,约占其GDP的8%;而中国在2004年用于抚恤、社会救济和社会保障补助的政府开支仅为7.4%,用于医疗卫生、文教和科研事业上的政府开支为18.1%,这些项目全部加在一起才占政府总开支的25.5%,约占GDP的5.3%.劳动者工资过低。市场经济成熟国家,劳动者的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普遍都在54%-65%之间。而中国劳动者的工资只占GDP的12%,加上农民收入(假设为工资)不到GDP的10%,老百姓工资总额不到GDP的22%.印度人均GDP只有中国的一半,巴西人均GDP是中国的1.2倍左右,但是印度和巴西每个制造业工人每小时的全部报酬分别是中国的2.5和1.5倍。

  所以,如果要谈“与国际接轨”。就多做些能够增加公众福利的事情吧,而不要为自己的不当行为拿“与国际接轨”做“挡箭牌”了。

  (作者:高明华 作者系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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