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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蒙:上书的房地产商 不能只考虑自己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2日 11:51 南京晨报
鲁蒙 众所周知,一个社会要想和谐发展,必须最大程度保证大多数国民的生存权利,而不能只考虑某个群体的生存问题。道理很简单,如果一时想不通,不妨读读寓言《马和驴》。马不肯帮助不堪重负的驴,结果驴累死了,马也没活好。考之现实,地产的暴利决定了眼下地产商的生存状态远远超过一般国民,当大多数国民还在为一日三餐犯愁时,一些母亲为孩子的学费不得不走上卖淫之路时,地产商群体无疑已经过上了过去帝王才能享受的生活。 当然,在一个正常的市场环境里,财富的多寡大多是个人能力问题的反映,但是谁又能肯定中国地产商的巨额财富与其个人能力一定有必然关系呢?毫无疑问,土地的国有垄断才是他们一夜暴富的根源。如果农地直接入市,你们还能赚这么多钱?土地增值税征收的长期缺位更是保证了地产商的财富吸取能力。如,新闻中说,按照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3年年底国务院发布的第138号令 中的相关条款,上海2005年的土地增值税至少能征收400亿左右。 一个上海,仅仅一年,本该属于全体国民的400亿财富就这样悄悄流进地产商的口袋。推算一下,近年来全国各地的土地增值带来的国民财富流失将何等惊人!想想眼下的诸多社会问题,如,看不起病,上不起学,就无须赘言了,单单说住房问题,高昂的房价已经严重影响了国民的生活质量和发展空间,影响他们投资提高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下一代的教育投资,影响整个国家的长远发展等等。 地产商并不能生活在真空中,社会问题不解决,你们在享受、挥霍财富的时候,也不会安稳。与其这样,何如让渡一部分利润,也叫其他国民改善一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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