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义兴
近日,作为2006年度的最后一个(上海)市府新闻发布会,这次市府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也有年终特色。市府新闻发言人焦扬宣布,2006年度市政府为民办的10件实事已全部完成,市政府办公厅开展的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评议结果显示,市民总体满意度达到81。07分(《青年报》12月28日)。
其实,从上述报道中可以看出,上海市政府的这2006年度为民实事,涉及的多是就业、环保、养老、居民小区改造与农村卫生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应当说,这不但符合现代社会对政府公共服务职责的要求,且从效果看,超过80分的满意度评议结果说明,这些实事工程的总体也不错,因此值得肯定。
但想说的是,如果从把好事办好的要角度看,虽然81。07分的评议满意度可以说是一个好的成绩,可毕竟还是失了近20分,且如以优、良、中、差划分的话,这毕竟还只是一个处于“优”与“中”之间的中间成绩,因而就此而言,政府作为这些实事工程的设计者与实施人,就应在相当程度上更应重视这满意度之外的近20分,应该想一想、找一找到底是什么原因、在哪些方面失落这些分数。因为这些没能得到的分数也许恰恰就可能是政府相关工作的不足,甚至于是失误。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更加重视自身工作的不足,也许就是以后行政服务工作进步的起点与基础。
还有,同样从上述报道可以了解,在这些为民实事工程中,地方政府既是设计者实施者,又是评议结果的组织人,加上这些为民工程的评议标准,以及评议参与人又没有向社会公开,所以从利益冲突的关系讲,实施人与评议组织人同一的身份,在效果方面也落入了“自已评自已”的角色尴尬,这就可能会使相关的社会公信度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所以,面对上海2006年度为民办实事评议结果的公布,笔者作为一个上海市民,一方面为上海市政府所取得的相关工作成绩而高兴,另一方面,同时也期望上海市政府在以后的评议工作中,能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让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到相关评议标准,并参与到活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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