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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迅雷:严格的公正才符合正义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 15:37 新浪财经

  徐迅雷

  外资至上,政绩首选。为了吸引投资,河南沁阳3年出台了5个红头文件,规定投资5000万以上或符合其他条件的外来客商,可享受一系列优厚待遇。比如在本地开车违法不罚款、娱乐场所消费不受查、子女就学不审核等,“优厚待遇”多达12项,外来客商甚至还被授予有特权意味的“荣誉市民证”;当地百姓则称之为“超国民待遇”。(据12月19日《西安晚报》)

  在中国加入WTO五周年的今天,看到这个在其他地方曾出现过的“老新闻”,还真让人五味杂陈。知否?如今,我国商务部正考虑拟取消“超国民待遇”,让内企外企“政策并轨”,以形成内外资企业政策一致、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从而进一步优化投资“软环境”。这是对整个国家大有利的政策,而有些地方却从地方利益出发,正在背道而驰。

  所谓“超国民待遇”,就是在国民待遇的基础上增加的待遇,就是超过了本国公民、本国公民是享受不到的那种待遇。这种待遇,通常都以违法的面目出现,比如“开车违法不罚款”,就是不言而喻的违法行为,我们知道,任何一种“法外开恩”,它的终极效果就是戕害法律的尊严和法治的公正。

  尽管河南沁阳的“外资”包括了国外和国内外地两部分,但规定的不公平不公正是个现实。其实对整个国家来说,你一个地方这样做,只不过拆了他人的“东墙”补了自己的“西墙”,这种“超国民待遇”,是牺牲他处的资本利益为代价,所换取的另一种利己的利益,而对本地其他内资企业也是一种巨大的不公平。

  哲人柏拉图说:“政治家的最基本的才能就是这一点——严格的公正。”柏拉图以深邃的目光看到了这样的情形:国家正如一只在大海上航行的船,总是需要日日夜夜有人照管着,因为日日夜夜有着被形形色色的阴谋诡计所倾覆的危险;要避免这样的情形,就必须具有“严格的公正”。这是往大里说。往小处说就是,有的人具有了“超国民待遇”,他就会轻易侵害别人的利益,这种不公正被纵容之后,往往就会从一个小的不公正酿成一个大的不公正。很简单,你“开车违法不罚款”,就完全有可能导致你“开车压死人”而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而一个小的社会不公,往往就是一个大的社会事件的激发点。结果恰恰就是——得不偿失。

  由是观之,那本特别颁发的“荣誉市民证”,很可能就是一本“危险市民证”甚至是“罪恶市民证”。这并不是危言耸听,不少地方的“名企业家”结果成为当地的“黑恶势力”,就是在类似的情形中被养育出来的。

  只有严格的公正才符合正义原则,而地方政府作为权力的拥有者,更应该为社会的和谐大局考虑,来优化配置自己的权力资源,而不应该为自己“招商引资”的政绩想尽办法、用尽权力。那种“政绩冲动”下的做法,本质是官员自己的“利益冲动”,可怕的偏偏就在这里:只看GDP数字的地方,出台违法规定的官员反而能够戴上更大的乌纱帽。

  从行政引资、追求外资规模,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引资转变,这是资本资源优化配置的必然要求。如今,我们无论是出于发展经济的考量,还是出于建设

和谐社会的要求,对于沁阳等地所出台的那种“超国民待遇”的“法外政策”,都必须毫不心软地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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