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行政手段无法制约垄断企业 垄断福利难以去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 08:47 每日经济新闻

  叶檀 每经评论员

  民众对于垄断的反感缘于垄断福利所带来的深重的不公平感,在公平成为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的当下,我们已经无法绕开反垄断这一话题。

  中国经济现象中最大的不公,是行政垄断企业占据上游资源性行业,以独一无二的议价能力吸取垄断利润;中国分配现象中最大的不公是垄断企业凭借其红利独得高额薪资福利———这些企业的效益与红利由天然的垄断地位而来,与市场经济靠创新精神和专业素质致富的理念南辕北辙,因此成为市场社会的反向指标。

  新华社盘点2006年经济,反垄断成为关键词之一,从垄断福利、价格听证、民主决策等各方面加以论述,并强调体制性反垄断的必要性。可以看出,垄断如同坏疽,不及时铲除就会从垄断性行业溢出,蔓延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如果垄断企业的特权不受到有力的约束,中国就不可能建立真正的市场规则与经济民主。考虑到行政性垄断企业目前在

中国经济生态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可以预料,垄断企业的壮大与反垄断诉求将伴随中国经济转轨的整个过程。

  我国经济生活存在不可忽视的两个方面:一方面市场化发育带动的民间内生市场资源越来越兴盛;另一方面,在资源领域卡位准确的垄断企业随民间市场资源一起成长。两者互相纠缠,互相争斗,但又互相“促进”。可以说,正是由于下游制造企业的效率提高,给上游垄断企业带来越来越开阔的生存空间;下游产业劳动生产率的改进———中国出口产品的质量3倍于中国人均GDP的国家应该达到的水平———让上游资源性垄断企业有了源源不断的养分供应。制造业的牛市造就了资源行业的大牛市,所以,市场成为涵养垄断企业之源头活水,但也成为培育垄断企业反对者的母体。

  为了消除垄断福利,弥合越来越激烈的社会矛盾,政府有关部门一直试图以严厉的行政手段为垄断福利与垄断腐败降温。6月,反垄断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由于反垄断法对于行政垄断态度暖昧而遭到攻击;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局长王建明在国际反

  贪局联合会第一届年会上指出,中国的垄断行业已成为腐败的“重灾区”;11月末,劳动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发出“限薪令”,要求收入过高行业工资浮动比率由0.75降至0.6,并严格执行新增效益工资分档计提办法。

  上述政策热衷于用行政手段给垄断福利降温。某些决策者似乎认为,可以将垄断企业与垄断福利分割开来,在得到垄断企业所带来的红利的同时,又能把垄断企业福利控制在某个水平线下。同时坚信行政命令可以减少垄断红利。

  然则,垄断福利与垄断价格是垄断企业的伴生物,要取消这一伴生物,只有两条路径,一是取消垄断企业,二是垄断企业可以受到行政与法律强有力的制约。

  垄断福利在受行政制约的同时,更多呈现给我们相反的例子,

邮政资费不经任何程序就擅自上调,垄断企业的
公积金
等灰色福利越来越多,水厂电厂亏损,老总坐领高薪事件层出不穷。可见,垄断企业的自我生存逻辑是明确的,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他们分享垄断红利的步伐。此时,政府反垄断的目标与方法也应该明确,用法律与国家红利的手段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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