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周明华:公开商品房成本并非让老婆露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 17:16 新浪财经

   周明华

  13日,凤凰卫视录制了一档“是否该公开房屋成本”的节目,邀请了任志强、易宪容等为现场嘉宾。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在节目中语出妙珠,他说:“开发商公开成本,就如同让开发商公开自己老婆的胸部有多大。这属于立法规定的,也属于秘密。”此语一出,满场哗然。

  任志强真够“大嘴”的!一会儿说“穷人与富人分区住很正常”、“我就是为富人盖房”,一会儿近乎情绪失控般咆哮“房地产就该暴利”,刚刚抹鼻涕流眼泪地“哭权”道:“我只是政府的丫环”、“无房的穷人哭错坟头”,今又抛出痞性加无聊地噘词:“开发商公开成本如同公开老婆的胸有多大”。

  此比喻既蹩足又俗不可耐。因为当前开发商和一些利益联动者吹起的商品房虚高

房价的泡沫,已是雾里看花,其用遮羞布捂住的“成本”无法一眼能视,且里面的“暗箱运作”还不少。开发商盖商房品是用来卖的,并非像老婆一样相伴相携一辈子。如此拿公民人格尊严与隐私来为一些房产商捂暴利作挡箭牌,折射出一些富人心中潜在的对草根民众甚至包括他的夫人在内的无情冷漠与嘲讽。

  于此,我们倒是真切地感受到他的“爱家”成份,只不过这个“家”很小。任志强不只一次地说自己的企业是国企,他是在打工。我们不知道华远到底归属于哪个行政部门,但我们知道“任大嘴”如此公示“语言暴力”的情况下,没一个“主子”来相劝或呵斥过。这说明,由于任志强“爱家”,没有出卖自己小团体的利益,即便说话有些出格,只要能达到守住利益蛋糕不被切割的目的就不会有事,任志强下一句“牛语”还会出现。

  不过,任志强这种拿语言来冲锋陷阵,以维护企业利益的行为终归很“风头”,极易引起社会责任与良知的拷问,追求企业利益与自我价值没错,甚至坚守商品房不应公开成本的行为也没错;错的是,作为现代社会的一个职业经理人,他不该悬于社会发展与责任意识的真空中,如果这种“悬挂”继续下去,最终必然会从真空中摔下来。自古有云,有大家才有小家。在构建谐社会的今天,任何人为设置的背弃民众的“防火增”终将被拆除。

  再者,作为公民安居的商品房不是“私家园落”,而公共事业监管和疏导并未侵犯他人秘密。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以盗窃、利诱、胁迫等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监守房产商行为的各级行政管理机关,他们是非营利的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的目的是为了净化房产乱象,充分挤兑房价中的虚高水分,避免

房地产堕入“泡沫经济”的漩涡,引导市场有序发展,进而“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样的行政行为没有进入公民的“私人领地”,也谈不上什么侵犯企业的商业私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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