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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单士兵:别把国企分红变成一场内部分配游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 06:55 中国青年报

  单士兵

  让国企分红,有足够的理由。比如,从产权上说,国企产权属于公共产权,归全民所有;从管理与经营方面说,政府承担了国企大部分的重组成本,政策设定的门槛,让国企多处于行政垄断或自然垄断的状态,这些都为国企能够不断提高利润提供了重要保障。

  如果说自1994年起我国停止了向国有企业征收红利,有其特殊的历史遗留原因,比如国企在理论上处于破产状态,那么,现在重新向国企收取红利,可谓时机成熟。以2005年为例,国有企业的纯利润就达到6000多亿元,如此庞大的国企利润自然不能任其自身消耗,否则的话,就等于把公共财产交付给一个特殊的群体使用,很容易滋生种种腐败行为,造成公共财产的浪费。

  而终结长久以来备受诟病的国企不分红,这无疑是2006年岁末最为利好的消息。毕竟,按照宪法精神,国有的就是全民的,庞大的国企利润也应该归全民享有,而不是被国企内部瓜分。特别是在公共产品与社会保障还远远不够充分与完善的今天,国企支付分红无疑让我们有着更多的惠及公共利益的期待。

  问题是,国企所缴的红利能够真正惠及百姓吗?国资委主任李荣融随后强调,无疑是一盆冷水。原来,在头两年,这些红利应该用于完成企业的改革重组;其次,将投资于企业的弱势领域,比如研发领域。这实际上就意味着,这些红利还是用于对企业的投资来返还给企业。换言之,这些红利只不过还是在国企与其主管部门之间进行“内部使用”,对普通公众来说,仍然无法分享到国企分红成果。

  如果不能将国企利润真正收归国有,成为公共财政,这些分红金自然不可能泽被公众。虽然国资委表示,这只是前两年的做法,但两年后,国资委如何“分配”国企分红,我们却不得而知。

  作为国企的出资人,拥有收益权决定着国企支付的红利应先交到国资委手中。问题是,直接接受者却并不意味着就是使用决定者。也就是说,国资委收了红利,下一步就应该缴给

财政部,使这些红利变成公共财政。毕竟,全体人民才应该拥有这些红利的最终收益权。既然红利是作为公共财政存在的,那么,如何使用,就必须符合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显然,除非经过全国人大的预算程序批准,任何人都没有合法的权力来决定如何使用这些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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