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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洪庆
针对社保基金审计出的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予以积极回应,并推出多项措施进行整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强调,“发生这么多问题,根本原因是对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认真执行国家的政策规定。劳动保障部门作为主管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主体,负有重要责任,要汲取教训,迅速纠正。”并强调社会保险基金是“高压线”,任何人不得挤占挪用。(12月3日《人民日报》)
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由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组成,与企业补充保险和全国社保基金共同构成了社会保障资金。因此,被老百姓称“保命钱”“养命钱”甚至“棺材钱”,所以,随着审计署今年第6号审计公告的发布,又审计出的逾71亿社保违规问题资金,使得其安全性更加引人关心,也更加令人担忧。
老百姓的“棺材钱”就这么好拿?其实劳动部门也知道原因所在:其一,各地管理的社会保险积累基金由各地管理,在体制上地方社保基金管理部门集行政管理和投资运营于一身,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其二,在基金监管方面,财政、税务、审计、银行等多个部门参与管理,导致职责不清。分散管理的格局,使得这块“蛋糕”必然要受到地方领导的干预;从而产生“越轨”的行为。
有人将最终问题归结于,国家对社保资金的管理始终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导致对违规行为缺乏有效制约。其实,问题并不在此,因为国务院1997年发布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上明确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保证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职工养老保险,严禁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严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在资金管理上,要求“征收的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专户。” 所以,对于社保基金的管理,国家是有严格规定的。
问题出在“上有政策下对策”,甚至在权利大于一切的背景下,导致社保基金挤占挪用现象仍然层出不穷。可以说,从社保基金出现的那一刻起,就有人想法设法的打其主意,更是置国务院“决定”于不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官员则称,自1998年以来,劳动保障部会同其他部委共进行过5次大检查,其中2000年发现170多亿元被挤占挪用,2004年发现有16个省份有挤占挪用情况。从其违规主体上看,问题就出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政部门、地方政府、劳动保障部门、税务机关等这些“多头”管理的每一个部门。
令人担忧的是,劳动保障部门承诺的“整改”措施是否真能保证社保基金的安全。具体而言,劳动保障部门称,能立即整改的,如未按规定实行专户管理、多头开户,要商有关部门立即纠正;不该用基金支出的费用,要把钱冲抵回来;与此同时,还酝酿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基金运营管理的透明度,争取每年、每一季度及时向社会通报社会保险信息。我们不敢断言被挤占挪用的资金究竟能不能追回来。而对于老百姓监督不到的领域,劳动保障部门的所谓整改还只是从基金管理的角度进行规范;所谓的透明也只是相对的,因为无论怎样透明的信息也是部门自己公布的。可见,“整改”措施依然会让社保基金自身不保。
其实,要保证社保基金不被动用,并不能简单地管住钱。社保基金的都是来自老百姓的“集资”,却被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用来砌大楼、堵漏洞甚至鼓了个别人腰包;虽然有国务院对社保基金的“决定”,而对于社保基金的来源、运作、增值等状况,作为所有人的老百姓在被挤占挪用之后,如果不是有关部门披露,这么多年来竟然浑然不知。可见,问题出在接触社保基金的每一个部门,经手的每一个人;是他们将老百姓的“棺材钱”锁在“保险柜”里,长期封闭运作的。因此,社保基金是社会的“安全网”,要保证它的安全高效,并不是简单地管住钱,更要管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