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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稻田:国有资产的流失与国有企业的民营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 15:04 新浪财经

  陈稻田

  国有资产的流失,或者更确切地说,针对国有资产的偷窃行为,长时间以来都是政府部门和社会大众关注的热点。制止国有资产流失,成为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要任务,也成为令公众情绪激动的话题。为什么私有的东西很难被偷窃?而公家的东西却很容易被偷窃?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却很麻烦。到现在为止,产权经济学给出了最有说服力的答案。抛开专用的经济学名词,产权理论提供的答案却也简单:家里的东西是私有的,谁要把它抢夺去,我们就和他拼到底;公家的东西是大家的, 谁要把它抢夺去,我干吗要和他过不去。 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斤斤计较,也就是经济学中的所谓的经济理性,在绝大多数的时候都要比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类的说教来得更有力,更能影响我们的行为。这就是人性!它千百年来从没有变过,不分种族,也不分地域。认识它,理解它是我们进行经济学思考的基础,它的重要性无论如何强调都不过分。经济学大师如亚当斯密,如马歇尔在他们的经典著作中都对此有仔细的论述,斯密对此更是反复强调。中国经济改革在经历了近二十年的实践和理论探索后,许多的社会公众,政府官员和经济学者,都不同程度地认识到了这一原理。这种认识促使政府和学术界去寻找国有资产“真正的”所有人。广义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土地,海洋,河流等等,当然还包括国有企业。这些国有资产当中,以国有企业的改革最受关注,最为复杂,因而下文主要针对国有企业展开讨论。

  在我看来,现在中国的学术界大致存在两种寻找“真正的”国有企业所有人的主张。第一种主张是国有企业的民营化。它的主要理论依据之一就是上述的原理:国有企业不会有真正为它“拼到底”的人,只要它是公有的,因此国有企业遭到盗窃是不可避免的。正确的做法是让政府退出国有企业,把它卖给私人,比如说公开拍卖,管理层买断(MBO),或者逐渐出售国有股权(比如海外上市)等等。企业产权到了私人手中,才会避免被偷窃,因为前文说了,私产所有者会和偷窃者“拼到底,”同时,私产所有者也会尽最大力量让企业更值钱。本文作者支持这一派的观点。

  最近,这一派的观点受到很多指责,不少情绪激动的公众还把支持这个观点的学者们看作私人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对这些学者的中立立场提出质疑。不少人认为,在拍卖,MBO和海外上市等操作过程中国有企业往往被贱卖了,存在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 因而民营化不是可行的国企改革的方向。这个观点是经不住推敲的。如果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的过程是透明公正的,也就是竞争国有资产的过程是公开,自由的,那么我们没有理由说国有资产被贱卖了,竞争得到的价格就是国有企业的市场价值。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一点,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价值理论。我们知道,经济学在19世纪末发生了一场被称为边际主义革命的大变革。这场变革的主要内容就是人们在对经济物品做出选择的时候,要进行边际上的取舍。在最优的情况下,花费在每一种物品上的单位货币支出要带来同等的边际效用,否则,消费者可以通过调整消费计划而获得更高的效用。当每个消费者都以这样的原则用货币在市场上竞争商品的时候,价格将逐步形成,经济物品也各得其所。这种想法体现在数学技术上就是所谓的边际分析,基于边际效用理论的分析构成了整个新古典经济学价格理论的根基。相比于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最根本的革命之处在于它以主观价值论代替了前者的绝对的劳动价值论。主观价值论说,一样东西是好是坏,价值几何,完全取决于每个人的主观感受,因人而异,并没有绝对的度量。因此,这场革命正确的名字因该是主观价值革命。但糟糕的是,后世学者们过于重视技术的分析而经常忽视了这场革命的根本含义,教师在课堂上也通常更注重数学的推演,这样代代相传,以致多数时候我们只知道边际分析,而更本质的主观价值论则被遗忘了。

  我们理解了主观价值论之后,现在可以回过头来讨论国有企业的售价。对同一个企业,它该值多少钱,每位竞购者的想法是不一样的,这就是价值的主观性。如果潜在的投资者都能够自由地进入竞争,并且以出价最高者为优胜者,那么一个企业所能得到的最高价格就是它的市场价值,交易将是公平的,国有资产没有流失,买家也没有吃亏。

  有的读者可能会追问,如果在国有企业出售过程中,潜在的投资者不能自由竞争(比如说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决定胜负的规则也不以出价高低为准(比如说以关系特权为准),是不是国有企业的民营化就应该停止呢?客观地说,这种情况是存在的,但是由此得出的结论是没有道理的。恰恰相反,这种情况越是严重,国有企业的民营化就越要加快进行。为什么呢?因为国有企业的代理人如果能以这种明目张胆的方式偷窃国有资产,你还能放心让他们继续管理国有资产吗?正确的方向应该是参考成熟的产权交易的方法和制度,规范国有企业产权的转让,而不是因噎废食,中止改革。

  不少人反对以民营化方向为主导的国企产权改革的另外一个理由就是这会扩大贫富差距。这种担忧也是没有道理的。只要产权转让的价格是公开竞争的结果,交易就是公平的。公平的交易下,没有人得到白捡的便宜,也就不存在扩大贫富差距的问题。还有人担心如果国有企业被外国人买走,外国人会控制中国的经济。这种说法听起来很耸人听闻,但实际上经不住推敲。比如说,外国人要买多少国有企业才能达到控制中国的经济的程度?如何控制

中国经济?通过控制中国经济外国人如何受益?只要这样细致地问一下,我们就知道这种对外商控制的忧虑是没有依据的。外国人购买国有企业是为了其自身的利益,但只要他们遵守中国的法律,进行公平的交易,他们的自利行为就不仅会使他们自己受益,还会使别的中国人受益,尽管后者并不是出自外商的本意。这个道理是亚当斯密在两百多年前发现的,我认为它是经济学里最深刻,最质朴的思想之一。

  经济学界还有另外一派的寻找“真正的”国企所有人的观点。这一派的观点认为,通过制度设计,在政府拥有最终控制权的前提下,可以使国有企业达到一种政企分开,权责分明,经营者有干劲,所有者(国家或者说全体中国公民)收益权不被偷窃的状态,或者说,使国企所有者真正到位的状态。在过去二十年中,这大致就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但正如历史已经证实的,尽管经过了各种各样的尝试,到目前为止,这个目标没有达到。沿着这个方向的最新的努力就是现在受到广泛关注的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建立。国资委代表全国人民管理国有企业,它是国有企业的出资人;国有企业被要求模仿西方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监事会,董事会,投资委员会等等各种内部监控,制衡的措施,对出资人负责。相应地,还有省级,市级的国资委。由于这个最新的改革举措还在进展当中,评价它的成败似乎还为时过早。但是根据经验(比如说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的经验),更加依据推理和逻辑,我对这个改革的前景持十分悲观的态度。

  这种制度设计要克服一个很大的困难。这个困难就是,在一系列的监督,控制,激励的链条中,总有一个最终的监督者,它由谁来监督?在私营企业中,老板自己监督自己,因为老板不努力,损失就是自己的;老板自己也不会偷窃自己的东西。在国有企业中,决策权力很大的人,在利润中能得到的合法的份额却是很小的,那么他在选择通过滥用权力或者是努力工作为自己谋福利的时候,选择前者的机会就很大。由于这种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不匹配,自我监督就做不到。不少学者对此有异议,因为他们看到在西方发达经济中,存在大量的股份公司,这些公司的经营者并不是大股东,许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成员也并不拥有公司很多的股份,但是公司可以经营得很成功。他们争辩说,国有企业可以模仿这些西方企业的制度也可以同样获得成功。这种说法忽视了两个关键的地方。第一,西方股份公司的经营者,董事会,监事会等成员都是通过市场竞争,而不是行政任命,而来的。市场竞争的巨大压力使他们不敢渎职,也不敢滥用权力。反对方可能马上就会指出,国有企业也可以在各个岗位上引入竞争机制,问题不就解决了吗?这种说法立刻就触及到了第二个更为关键的问题:没有私产制度,真正的市场竞争不可能。

  我认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众多争议,根源就在于一些学者对私有产权和市场竞争的这个关系没有足够的认识。我们知道,在我们竞争财物的过程中,有许多规则可以应用。比如过去的科举制度,擅长诗文的人就是优胜者。在封建社会,等级高的人就是优胜者;在官僚社会,权力大的就是优胜者;在更野蛮的社会,力气大的往往就是优胜者。现在,假定国有企业的出资人,比如国资委,要选派一位董事会成员。假定来了一百位竞争者,能力各有高低,声誉也各不相同。现在你是国资委的官员,或者是选拔委员会的成员,你会选拔那一位呢?我想,你会考虑竞争者的能力和声誉,但是你可能更会考虑哪一位是你的朋友,哪一位是你的上级叮嘱过的,如此等等。投票者控制的资产不是自己的,所以投票权很容易就被关系,特权“收买。”用我们日常话,大概可以叫做慷他人之慨。在这里,竞争的规则将可能不是主要以能力,信誉取胜,而是主要以特权,关系取胜。 相应地,竞争者会把时间和精力的相当一部分投资到特权和关系上,而交易中的特权和关系正是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原因。对个人而言,投资于关系和特权是十分理性的,但是对社会而言,这就是一种巨大的浪费。一个外国人写了一篇颇为轰动的文章,说中国人勤劳而不富有,我想这种浪费是重要的原因。相反,在私产制度下,如果你是资产的所有者,别人要廉价“收买“你的产权就很难。如果有人希望通过“贿赂”你100元钱,而从你的腰包里拿走200元钱,这是不可能的。而当“贿赂”的金额达到200元的时候,你们做成了一笔公平的交易!同样,在私有制下的股份公司中,如果一个能力不够的人希望通过“关系”赢得你的投票权,从而管理你持股的企业,那么这就像前面说的有人“贿赂”你100元钱,而要求从你的口袋里拿走200元钱,你能同意吗?正因为产权是你自己的,你的投票权才贵重起来,低能力,缺乏信誉的经营者才很难赢得竞争,即便是侥幸竞争到了,你也会很快改正你的错误。这就是为什么只有私产制度下才有真正的市场竞争,才有真正的企业家市场和经理人市场。正因为这个原因,在国有制前提下,市场竞争不可能从根本上帮助解决国有企业的治理问题。

  有的学者又推荐更强的政治监督。比如说,国资委监督国有企业,人大会监督国资委,全国人民监督人大会。我们且不说这种监督能否实现,即便是实现了,也是不可取的。为什么呢?因为这样办企业的成本太高了!企业的经营情况千变万化,复杂万分,因而监督链条上的每一环都要是专家,才能具有监督的能力;为了使监督有效,又需要专门的机构负责各个部门的衔接沟通。如果办好国有企业要求全国人民(或者说相当部分的人民)都是企业问题专家,又需要创造一批新的官僚机构,那么即便国有企业真的办好了,从社会的角度看,也是得不偿失的。正因为成本这么高,这种监督体系就是不可取的,也是不可能实现的。既然在国有制下,经营者的自我监督实现不了,外部监督(无论市场的还是行政的)也不切实际,那么民营化就是最好的办法。政府能够和私人做一笔公平的交易,这是一个好政府的标志,我们应该鼓励,而不应该在意识形态上给予束缚。

  制度模仿并不是过错,我们经济社会生活中的诸多制度都是通过模仿而来的。但是问题在于,你希望某个人物扮演制度设计中的某一个角色,但是却没有给他这个角色所对应的真正的利益,它的行为就会偏离设计者的预期。在模仿现代企业制度后的国有企业中,尽管各种制度流程都可以进行,但是那将只是走过场,用我们日常话叫做制度变味了。这正如一台武戏上的演员永远不可能真刀真枪地打将起来,因为这没有真实场景下的利益冲突。但是,演员们在台下可能会因为竞争某个角色,竞争出场报酬而真刀真枪地“动起手”来,因为这是真正的利益攸关的事情。模仿现代企业制度后的国有企业也是这样,真刀真枪的地方将是在台后,而不是在台面上,很堂皇的制度设计将不会起到预期的作用。

  读者可能会追问,难道真的就找不到完美的制度设计,让国有企业变得有效率?我的答案是很悲观的。如果你要马儿跑得快,却又不让马儿吃草,这就为违背了物理学中的能量守恒定律。如果你要一个人像爱护自己的东西那样爱护不是自己的东西,这就违背了人性,至少违背了绝大多数人的人性。在我看来,搞好国有企业类似于制造永动机,两者都违背了基本的规律,因而是不切实际的。在我们找不出足够数量的圣人之前,国有企业的民营化就是最好的选择。

  目前在我国,地方政府管理的中小型国有企业的民营化有了巨大的进展,但是大型国有企业,特别是不少中央政府管理的大型国有企业,因为有垄断政策的保护,民营化的进展则迟缓的多。现在中国经济的许多发展已经给改革这些大型国有企业提供了非常好的环境。

资本市场的发育,民营经济的壮大,国际资本的流入,使得这些大型国有企业的民营化成为可能。现在中国政府的任务就是要抓住这个历史机遇,通过国有企业彻底的民营化把中国的经济改革大大地向前推进。

  (作者为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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