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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予军:请问开发商是谁的丫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陈予军

  继“富人市场论”、“无责任论”、“违宪论”、“分区论”、“只涨不跌论”和“不盖房论”之后,地产界名人任志强先生又抛出了令人耳目一新的“丫环论”。

  据报道,在11月11日于上海举行的第八届中国地产节的一个论坛上,当被记者问及“房地产商对社会应承担什么责任”时,任志强说:“国有企业家、国有资本,政府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让我们干房地产我就不干房地产。我们只是当丫环的,都是政府说了算。”

  严格地说,任志强先生的这句话属于答非所问。记者问的是

房地产对社会应当承担什么责任,“丫环”的说法与社会责任没有任何关系。当然,任志强先生通过这一崭新的理论,巧妙地回避了他不喜欢面对的社会责任问题。

  开发商是政府“丫环”的说法,其中似乎包含着对政府“干涉”过多不满的意味。就连被采访的专家也表示不认同这种说法,他们认为我国早已走出政府强势干预企业的时代,将个别现象当作普遍现象是谬误的。事实正是如此,开发商在市场经济中拥有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自主权,而且,政府干预就意味着企业可以不承担社会责任吗?恰恰相反,正是一些开发商丢弃社会责任,为了追逐利润,不断哄抬

房价,才促使中央出台宏观调控政策进行干预。

  可以说,开发商不承担社会责任是政府干预的原因,而非政府干预的结果。

  其实,不仅政府没有把开发商当成“丫环”,开发商也没有把自己当成“丫环”。“丫环”是主人的奴仆,应该恭恭敬敬听从主人的,按照任志强先生的说法,就是“政府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如果真是这样,当中央出台房市调控政策的时候,为何还有那么多的开发商提出异议?开发商的那种劲头可有一点“丫环”的谦卑?当政府为房价的持续上涨大为头痛的时候,一些开发商却不断鼓吹,房价还要上涨多少多少倍,如此公开唱反调,可有一点“丫环”的恭顺?当中央三令五申不得囤积土地的时候,一些开发商依然我行我素,可有一点“丫环”的顺从?

  显然,“丫环”这个称号对开发商来说,实在是太委屈他们了。

  事实上,开发商不仅不像“丫环”,在某些时候还常常表现得非常强势,故意隐瞒利润,偷逃税款就是一个很重要的表现。2005年,

财政部对全国39户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检查,发现这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隐瞒利润现象相当普遍。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局长耿虹说:“有的企业是非常严重的,比如说,我们反映的平均利润率是26.79%,比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账面的12.22%应该说高了一倍多。但是这当中有的企业根据我们的检查结果,它的实际利润率是达到了57%。”

  隐瞒利润意味着少缴所得税,这种做假账、偷逃税款的行为,在任何国家都是为人所不齿的,也是涉嫌触犯刑法的行为,一个“丫环”有这么大的胆子吗?退一步说,我们承认开发商是“丫环”这一说法成立,那么,房奴又是什么呢?

  透过“丫环”说,人们隐约可以感受到开发商对社会责任的逃避。无论称呼自己“丫环”还是别的什么,都改变不了地产商强势的角色。房地产商们没有必要如此矫情,他们应该义不容辞地承担起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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