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宁:财政部工资改革原则勇气可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08:47 东方早报

  早报首席评论员 鲁宁

  为体现出政府财政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财政部综合司司长王保安日前披露了下一阶段工资改革“限高、稳中、托低”的六字方针。调节收入分配,是上个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构建和谐社会重要决定中的一项内容,从财政部的职能定位出发,上述“六字方针”可视为财政部贯彻“决定”将要采取的政策举措的“浓缩版”。

  依据“六字方针”,

财政部官员还披露了相应的“工改原则”:一、规范补贴,设定上、中等收入政策范围,收入超过平均线的要消减,是为“限高”;二、中间收入层次者的工资水平可继续保持,也可适当增加,是为“稳中”;三、用3年时间提高低工资人群的收入,使其达到平均水平,是为“托低”。原则已出,但细则未见,财政部虽然画出了一张“饼”,但全社会尤其是低收入群体还不清楚“饼”的馅子、大小厚薄,以及哪些个人有资格分食这张“饼”,包括分食的程度等等。

  收入分配不公,最直接的感受者集中于急需“托低”的群体,这个群体的总人数在全部依赖工资收入养家糊口的劳动者中,占绝对多数。因此,财政部披露的“工改原则”,尤其是“托低”———用3年时间使低工资人群的收入达到平均水平的阐述(哪怕只是愿景),的确可以吊起广大低收入者的胃口。

  作粗略划分,国内目前大约有3.5亿劳动者以工资作为主要收入来源。这中间,财政部有一定话语权的主要是通过财政拨款来发工资的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这部分人总量在4000万左右,比例占全部“工薪族”的12%不到。还有就是行政垄断行业的员工大致占到8%。这一部分垄断高收入群体,尽管是“限高”的对象,但从现有体制出发,财政部事实上不具备“限高”的话语权。至于剩余的80%的工薪劳动者,不管其从事职业和单位的所有制性质,其工资多年来已归市场定价,也即主要受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来调节。这个80%扣除小比例的白领群体后,就是社会的低收入群体,要想提高这个“大群体”的收入,即便是真正实施强制而普遍的最低工资制,劳动社保部门都力不从心,不知“3年内使其达到平均水平”的许诺通过何种渠道践诺……

  财政作为政府的钱袋子,在构建

和谐社会、缓解贫富悬殊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突出作用。然而,结合国内多年市场化改革的实践,结合各国解决社会贫富分化的政策实践,要想将数亿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提高到“平均水平”(尽管不知“平均水平”的实际标准),譬如上亿农民工的收入,其巨量的资金,是无论如何不可能走财政渠道的。国内财政资金在缓解贫富悬殊语境下的“托低”作用,应当着重体现于为扩大基本社保面直至基本社保全覆盖而“托底”。实际的情形是,欲托“低”财政无力托,当托“底”财政欠实力。

  上述判断的逻辑关系在于:只要坚持搞市场经济(其实无回路可走),贫富差距就不可避免,与此同时,只要搞市场经济,政府就该同步推行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教育乃至基本的失业保障等等。到去年底,国内公共财政突破3万亿元,已具备足够的支付能力实施“全民最低社会保障”,人们之所以对社会分配不公的反映如此强烈,关键的问题在于财政的“公共属性”迄今十分薄弱。

  我们主张,政府部门在承担构建和谐的职能时尽量少说话多做事。具体到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希望看到未来3年间,财政部能在构建中国公共财政制度这一关键领域大有所为。至于说到“限高”和“稳中”,特别是“限高”,没有打破行政垄断在前,只能在“限”与“弹”的轮回中反复“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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