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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之纯:公共设施命名不能谁给钱多就让谁命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 07:58 中国青年报

  郭之纯

  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宣布将实行地名有偿命名制度,即通过协议和拍卖的方式,对新建或者必须改名的道路、桥梁、广场等公用设施,以及住宅区的命名权进行出售。(《新京报》10月26日)

  拍卖的主要理由和动机,是因为“政府资金困难”,试图通过有偿命名筹集资金,以用于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地名管理工作。但是,拍卖可能造成的对城市文化的污染,却不得不防。

  城市不是简单的建筑组合群和人口集居点。每个城市一旦形成一定规模,有了一定历史,都会形成自己的独特城市气质和文化风貌。高明的城市管理者,应该小心维护并发扬光大那些独特的文化气质风貌。如何维护呢?城市新增公共设施的命名,就是十分重要的一面。好的公共设施命名,可以为一座城市平添风韵,令人一见倾心。

  人们到一座新城市的最初印象,往往就是由地名形成的。以笔者现在居住的冀南小城为例。在刚到这里工作时,笔者对这个小城桥东的街区非常迷恋,因为桥东是古城,从地名上到处可以体味到其文化遗脉,比如凤凰街、石头巷、崇礼路、探花街等。桥西是新城,其地名就特别憨直,令人感觉索然无味:因为有钢厂,这个街叫钢铁路;那边有冶金机械厂,就叫冶金路;此处有学校,就叫育才路……

  相比之下,作为荆楚腹地的武汉,有着更为丰厚的文化底蕴,许多地名如“黄鹤楼”、“行吟阁”、“古琴台”、“鹦鹉洲”等,展示着这个城市的历史积淀。在这样的一座城市拍卖地名,风险巨大。试想,如果将来这条街被命名为“微软大道”,那座车站是“IBM车站”,这个冠名“七匹狼小区”,那边是“狗不理公园”……这种命名方式,岂不是对城市整体文化品位的忽视?

  另一方面,地名拍卖还可能对城市的商业秩序形成“骚扰”。武汉拍卖地名的使用期限拟定为15年到20年之间。到期后如企业愿意续约,将继续使用该企业的名称,如果有新企业愿意签约则更改地名。这就好比,将硅谷改名为英特尔谷、

苹果谷,中关村改名为联想村、方正村;或者一个地方,今天叫“长虹街”,明天叫“康佳路”一样,混乱不堪,麻烦一堆。

  所以,城市新增街道等公共设施的命名应该特别慎重,不能谁给钱多就让谁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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