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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田勇:上市并不意味国有银行改革已经取得成功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 07:46 新浪财经
郭田勇 国有商业银行是中国金融业的主体,是社会资金的主要筹集者和供给者,也是金融服务的主要提供者,20多年来,它们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体制上、政策上、经营上的多方面原因,长期以来,几家国有银行都存在着不良资产比例高,资产损失严重,资本充足率低,盈利能力差,机构臃肿,人员过多等多方面的问题。 因此,进入21世纪,推动与深化国有银行改革一直是中国金融改革的主旋律。几年来,沿着政府注资、财务重组、设立股份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建立公司治理框架、择机上市这一改革路径,交行、建行、中行、工行的股份制改造相继完成,农行改革也蓄势待发。与此同时,几大银行纷纷扣开了海内外资本市场的大门,交行、建行、中行的IPO均得了巨大成功。近期,工行的A+H股的发行又将这一进程推向了新的高潮。 2006年10月27日,是一个值得记住的日子。这一天,作为境内最大的一家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同步上市,并刷新多项历史记录,融资额创出了全球企业IPO的新高。 一、上市并不意味着国有银行改革的成功 应当说,银行上市取得的巨大成功足以令广大民众欢欣鼓舞,也让业界人士弹冠相庆。但在冷静之余,我们尚需看到,银行上市只是为股改阶段划上了一个完满的句号,但它并不意味着国有银行改革已经取得成功。 当前,WTO过渡期行将结束,我国银行业将面临竞争更加剧烈的市场环境。相比之下,国有银行的某些“短板”还是令人不由为之捏了把汗。比如,前段时间几家上市银行的一些动向就足以引起我们的思考与警觉。 首先是建行、交行等几大银行之间的轮番换帅。这如若是在股改之前,各家国有银行的性质更似政府机关,因此干部的频繁调动还属正常,公众也容易理解;但在股改并成为上市公司之后,人们就会对此心存疑虑,任期五年的高管层在不到两年时就发生了重大更迭,这会不会对银行经营管理产生影响?这种调动,符合现代公司治理的原则吗? 其次,银行股权激励制度和薪酬改革计划的提出也在社会引起不小反响。应当说,以股权、股票期权等手段激励高管层以促其勤勉敬业,这在西方国家的上市公司已成为惯例,而且事实证明这一制度有助于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但在我国,社会的平均收入水平还比较低,而银行业又属于收入偏高的行业,其高管层自然就似 “富庙里的富方丈”,这时再对他们予以股权激励,就有可能进一步拉大社会的贫富差距,因此民众的不满和非议是可以理解的。但另一方面也要看到,银行股改的目的就是使其成为真正市场化经营的企业,因此自主地决定收入激励机制应为题中之义。目前人才争夺成为金融全面开放后中外资银行争夺的焦点,这已成为各方共识,相比之下中资银行的低工资会否使其人才流失愈发严重? 我们暂且不去辨析这些非议中究竟孰是孰非,争议本身就足以表明,国有银行改革还需 继续深化。应看到,我国国有银行从改制到上市的过程,更多发生的是“物理”层面的变化,政府通过剥离不良贷款、注入资本金、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外部手段把国有银行打扮成了“靓女”,并在资本市场上卖出了好价钱。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的作用是首要的,但银行本身的法人治理水平等“化学”层面的变化还相对较小。 因此,上市远非意味着银行改革的成功,而只能说改革初见成效,或者说只是迈出了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要使国有银行与西方发达国家大银行相比从“形似”达到“神似”,还有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要做。 二、致力于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 能否形成切实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使我国国有银行改革的核心和归宿。因此,国有银行未来的改革发展中要紧紧扭住完善公司治理这一主线,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强化内部控制、防范金融风险。 (一)建立一个分工合理、责权明确、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架构 要确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明确分工,建立规范化的委托代理关系,这里面关键要做到公司治理的国际惯例与中国特色的有效结合。考察发达国家的公司治理,独立董事制度和监事制度分别起源于以美英为代表的外部治理模式和以德日为代表的内部治理模式,二者在同一公司中一般不并存。但在我国,出于更为有效地治理公司的良好初衷,同时引入了这两种制度,此外“党管干部”也是公司治理中挥之不去的中国特色,因此党委会制度也会在银行治理中长期存在。这样,很多学者和业内人士都普遍担心,这种“多龙治水”的管理框架是否会导致实践中的政出多门、相互扯皮,进而降低经营管理效率? 我想,这种担心并不多余。但换个角度思考,这种貌似的劣势如果能够扬长避短、为我所用也许就能转化为优势和胜势,比如银行改革中曾有观点主张“踢开党委闹革命”,其实,党委会作为把握银行发展的政治方向和做好日常性党务工作的机构,是十分必要的,但如果它越俎代庖参与银行经营管理决策,就会对公司治理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核心问题在于银行管理层必须分工合理、责权明确,建立一个相互监督制衡而不是互相推诿扯皮的公司治理架构,这或许是银行改革能否最终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二)发挥中央汇金投资公司对国有银行公司治理的促进作用 汇金公司成立于2003年底,起初不少人认为它是一家为解决央行为中建两行注资的合法性问题(因为从理论上讲央行不能直接持有商业银行股份)而产生的应急机构。但经过几年发展,特别是在它相继为交行、工行等机构注资之后,其未来定位逐渐清晰。汇金公司不仅作为央行外汇储备管理的一个投资平台,对创新外汇储备管理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它以公司化、市场化的方式推进银行治理的完善,改变了以往政府直接管理企业而导致的“所有者缺位”的状况,成为了实现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能的新型模式。 但由于体制上、制度上的原因,目前汇金公司对银行治理的促进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如吴晓灵所言,应“借鉴新加坡淡马锡公司的经验落实出资人责任,把汇金公司办成金融控股公司,对所投资的金融机构行使大股东权力”。笔者认为,下一步要提高汇金公司派出董事的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为此,应逐步将现有的由各相关政府机关选派董事的制度改革为通过市场化的公开招聘与考核来进行选拔,以增强其履职能力,加强上市银行的公司治理。 (三)加快分支机构改革,深化人力资源改革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 需看到,本轮股改主要集中于总行层面,而分支机构相对变化较小。因此银行上市之后,还需继续将改革向纵深推进,实现总分行上下联动,形成切实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和内控机制,并确保新体制、新机制在全系统内全面、有效运行。同时,用人制度、收入分配制度不合理等问题在国有银行内还普遍存在,对此要继续深化人力资源改革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并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查违规失职案件,确保稳健经营。 最后,银行上市后,要发挥资本市场对银行治理的促进作用,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透明度,发挥公众和社会舆论对银行经营的监督作用,树立国有控股的公众银行的良好形象。 三、培育良性和谐的外部经济环境 外部经济环境也是制约我国国有银行长远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周小川曾形象地将二者比喻为鱼和水的关系,这说明如果银行改革仅仅停留在制度层面,而忽略了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改革就有可能成为空中楼阁。所以我国当前亟需优化银行发展的外部经济环境:首先应看到,中国每一轮经济的大幅波动和调整,最大的后果就是制造了大量的银行不良贷款。因此,各经济管理部门要不断提高宏观经济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前瞻性,减少经济波动,为银行的发展创造稳定的、可预期的环境。各级政府也要转变职能,以提供公共服务为宗旨,不干预银行日常经营。其次,要进一步完善银行监管,要加强监管,更要科学监管与适度监管,并使监管成为金融创新的温床。比如针对银行业日益突出的流动性过剩问题,监管部门通过开展综合经营试点、鼓励金融创新,也是解决的途径之一。第三,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税收政策,降低银行的营业税,统一内外资银行的税赋,为国内银行发展创造平等的市场环境和均衡合理的税赋水平。最后,要不断完善社会信用环境,推进金融法律制度建设,加大对债权人的保护,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国国有银行应以上市为契机开始一场新的长征,扎扎实实地做好完善公司治理的各项基础性工作。与此同时,政府和社会各方也应为银行发展创造良好和谐的外部环境,最终将国有银行打造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与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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