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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檀:油价成本和利润的适当性如何界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 09:56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叶檀

  连续数月深跌达到20%以上的国际油价,逼出了一个中国特色的成品油市场定价机制。其核心是“原油成本法”,即在原油及炼油成本基础上加适当利润,从而形成新的成品油价格;辅助性的措施是挂钩纽约、鹿特丹和新加坡三地,以原油价格为基准的“实时定价法则”。发改委召集三大石油巨头与各地能源部门的闭门会议,一再传出令市场骚动的信息。

  确切地说,这是一场准市场化的定价机制改良。因为舍弃了以供需为主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而实行了成本加利润的定价行为———前者完全由市场决定,而后者掺入了企业、监管者等定价者的主观意志。据说,这样的定价机制可以兼顾炼油企业、消费者、石油巨头等各方利益,在市场与公益之间取得平衡。真有这样的好事吗?虽然贸易强调的是共赢,但一项具体的政策与贸易毕竟有本质区别。

  第一个疑问是,有关部门如何核定炼油企业的成本?当然,他们有权得到具体的财务报表,但如何确定某年度、某公司的运价是合理成本,而另一年度另一公司就不是合理成本呢?有专家质疑,按照现在所说的定价方法,即便原油的运输费用、港口费用乃至税费都可作为固定数值,也仍旧无法解决各地、各种规模炼厂的加工费用指标,因为“这个数值很难界定,同样规模不同地区的加工厂不同,同地区不同规模的加工厂也不同”。

  实际上,除了具体的经营者,外人很难对经营成本下定论,即便是监管者也不例外,这是市场经济之所以存在的根本理由。而另一种可怕的可能性是,由于采用了原油成本法,反而逆向激励石油企业加大成本支出———反正都可进入成品油价格进行冲销。

  第二个疑问是,有关部门如何确定“适当”利润的标准?是美国标准还是英国标准?两者迥然不同。如果按照供需市场定价,则可以逼企业为了占据市场而减少成本,从而间接保证了消费者的利益,当然,前提是竞争的厂家足够多足够有力。

  按供需关系一步实行市场定价前提条件尚不具备,因此有人提出折衷方案,即原油与成品油上下源头同时与国际实时接轨,这样,企业要提高利润,只有减少炼油、运输、人工等环节的成本支出,这也是用倒逼法提高企业

竞争力的思路,不失为可行的办法。其实,不管是
原油价格
接轨,还是成品油价格接轨,只要不让国内油品生产企业之间产生竞争,反而刺激企业提高成本,就是坏的定价机制。

  目前能与消费者呼吁相抗衡的只有炼油企业的巨额亏损。目前国际原油价格和国内批发价格仍然倒挂1000元/吨,而炼油企业更是普遍巨亏,此次

国际油价下降只是部分缓和了历年来的油价上涨可能造成30%的价格差,还有10%没有释放。

  既然如此,为何石油巨头还要对炼油业眷恋不舍?还要通过回购、大幅利市民营炼油企业的原料成本等方式将炼油企业尽入囊中?原因很简单,打通上下游产业链也就意味着拥有了从原油到产品油到石油衍生产品的议价权,操纵各种产品的权重也可游刃有余。

  规则没变之前游戏只能有一种玩法,只有改变规则,才能从本质上成为另一种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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