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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幸福指数在官员政绩中缺失是不正常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6日 16:46 红网

  不久前,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首次公布,国家统计局将推出“幸福指数”,并将跟GDP一样纳入政府统计部门,市民的幸福感有多少,今后幸福指数可以提供参考。山东省委党校邢占军教授称,不宜将幸福指数作为考察政绩指标。(2006年10月3日《济南时报》)

  政绩,在时下的媒体语境里,含有某种贬义的色彩。“政绩”这个词语本身无错,错在一些官员为追求政绩,不惜劳民伤财,不惜弄虚作假。“政绩”可以有泡沫,居民的幸福感却不会有假。春江水暖鸭先知,同理,老百姓的日子过得滋润不滋润,幸福不幸福,他们自己心里最清楚。假设一个地方的居民能够安居乐业,幸福感较高,幸福指数可能低得了吗?群众的生活幸福了,能说和当地政府的管理有方不相干吗?果真如此,不要说老百姓无法认同,那些功不可没的主管官员,恐怕也不买账,这不是明摆着抹煞政府的功劳吗?

  邢教授一方面承认民众的幸福感很重要,另一方面,却得出不宜将幸福指数纳入政绩考核指标。显然,这是一种自相矛盾。他的理由是,幸福是舶来品,属于主观的东西,不好用于客观评判。我个人觉得,幸福指数能否当作政绩考核指标,不在于它的“国籍”是不是中国发明,而在于这种考核办法有没有必要,具备不具备可操作性。

  先说有无必要。多年来,一些地方的“政绩泡沫”,令人咂舌的同时,也很像花瓶,脆弱得很,害怕较真。数牛、数树的新闻,与其说是笑话,不如说是悲剧。何以见得?不就是官员造假,经不起复查吗?许多时候,政绩的有无、大小,属于官方事务,一般民众很难知情。正因为这样,“政绩”打假的难度,远比普通的假冒伪劣商品难得多。嘴长在政府嘴上,报表拿在他们手上,想怎么填写,老百姓左右得了吗?不过,如果给政绩考核增添一项居民幸福指数指标,这个指标,违心地填写,老百姓很快就能识破。增加居民的幸福指数作为政绩考核内容,迫使政府必须为民服务,让民众这个做好的“政绩法官”表态。可见,居民幸福指数在政绩中的缺失,才是不正常的。国外的考核做法,不是没有它的道理。

  再看将幸福指数列入征集考核有无可操作性。当然,是社会,注定不可能人人感觉生活幸福,别忘了,幸福指数考察的是居民的平均幸福感,不是像邢教授举的个别例子那样,某个学生考试差了不幸福,商人的一宗生意赔钱没法幸福,这是钻牛角,不是真正的科学态度。如果坚持,说明其研究还没上升到真正的学术层面。

  拒绝将居民幸福指数作为政府政绩考核的指标之一,说明某些人不敢正视居民的幸福指数。为什么?老百姓的感觉和官方的数字出入过大,尴尬的是政绩的自我鉴定者,而不是怀疑政绩注水的民众啊。可以说,邢教授的观点,是在有意或无意替政府官员“减压”,惟恐他们的政绩不好再随心所欲,仅此而已。

  做学问,要对真理负责,对社会负责,更要凭良心搞研究、发表观点啊。

  [稿源:红网]

  [作者: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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