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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剑锋:房价成本为什么难见天日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30日 11:59 新浪财经
一年以来的争吵并没有使 房屋成本价格得见天日,那些极力呼吁公开成本价的人们愿望再次落空——在广东,一 位人大代表在今年早些时候向官方提交了一件提案,旨在建议官方能够公开房屋成本 价、实行购房指导价和最高限价。但这件提案日前正式遭到否决。 相关部门的全部否决理由 在于,他们不想使市场经济规律受到破坏。如果肯定这项建议并将之付诸实践,他们说 这是政府对市场定价的过分干预。 这是迄今最为直接的一次 拒绝。更早的时候,在其它地方也有过同样的遭遇,当东部一个地方的物价部门决心率 先将成本价公之于众时,马上遭到了反对,有一些开发商通过各自的渠道向他们施加压 力,导致公布成本的工作才开始就黯然收场了。中部某市的一些老百姓在进行过统计后 ,自发定期披露当地项目的成本价,但这项工作因为缺少政府的支持而难见收效,眼下 已没有任何实际进展。 房价成本公开如此之难, 不能排除是某种“唯市场主义”思维在作怪。长久以来,市场经济在人们心目中树立了 一道根深蒂固的障碍:市场规律要求政府从市场里全面退出,由无形之手代之来进行自 我调节。简而言之,价格的高低不应该由政府和老百姓操心,也不由他们决定。这是市 场运行的自然结果。 可惜这个论调放在房地产 市场里有些不合时宜。最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部门也在天天为房价操心,中国难道 就能例外吗?况且,当前住房市场明显有着人为操控的迹象,房价的持续高企带有某种 利益集团的阴谋印记,这给整体社会带来多重隐患和不安。 一个昭然若揭的现象是, 房地产市场正成为腐败滋生的领域,触目惊心的权钱交易风气曾经或正在一系列牺牲消 费者权益的共识基础上被达成。现在人们应该非常清楚,在他们所见的大多数房地产项 目中,其中任何一平方米建筑售价中,除了可测数的建 安、人力资源、营销、地段区位、土地价格等各项显性成本之外,还包含了一部份腐败 成本,这些都是需要消费者们掏出真金白银去埋单和分摊的。 那些利益获得者们总是找 着各种借口来反对公开房价成本,认为需要保护自身的商业秘密。实际上他们未必是在 反对人们对上述显性成本进行核算,更多时候他们是担心腐败成本一旦被公开,腐败行 径将随之败露。因此,公开成本价的呼吁不仅是开发商坚持反对的,也是与之有染的相 关掌权人所担心和不乐意看到的事情。 因为这样一重晦涩的原因 ,法律被弃置不顾,甚至被当成破坏市场经济规律的负面因素——1998年实行的《价格法》说,对于那些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 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或重要的公益性服务 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 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 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必要时甚至可以冻结价格。 但来自广东的最新否决意见称,当地商品房销售价格现状不符合《价格法》规 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的启动条件,不应适用。而对每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进行成本核算,工 作量非常大,缺乏可操作性。可实际情况又怎样呢?如果没有记错,在国家发改委的数 据里,深圳的涨幅每月同比超过12%,广州也在10%左右浮动,韶关、惠州等二三线城市也榜上有名,对这样一种连动涨幅他们却 拒绝干预。当他们从每个具体项目上大笔抽取各种费用时,他们也毫不认为工作量大, 操作性不强。 这有两种解释:他们可能不愿意去干预市场,也可能并不具备调控市场的能 力。这时,要保证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公平竞争环境受到保护成为他们推卸责任的借口。 如果认为市场经济的全部 意义在于企业的商业秘密必须获得保护,而公平竞争的全部内容也是建立在企业公民的 一切细节行为都不能或没必要向公众公开的基础上的,这与其说是市场规律,倒不如说 是一种暗箱操作更贴切。 这时候,消费者承担着对价 格行为的社会监督权利被漠视——如果不知道价格真相,他们怎么监督—— 开发商反对,房价成本就不得公开,开发商和他们的利益完整性就是市场经济 的全部,开发商需要的公平就是市场经济的公平。那么消费者呢?他们应该由谁来保护 ? 市场经济更大的不公平现 象已经出现了,“不想使市场经济规律受到破坏”更多时候只是出于保护开发商单方面 需要的借口。这给了人们一个极不好的暗示,似乎市场没有充分尊重大多数消费者的权 益和尊严,他们的要求受到了漠视,被“市场经济”四个字粗暴地拒之门外,这本身已 经不是一种公平的市场经济了。 文/章剑锋(厦门大学不动产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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