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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剑锋:房地产企业丧失了兼爱的本能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 10:50 大洋网-广州日报
章剑锋 一年一度的“中国纳税企业500强排行榜”成为敲打开发商的利器。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日前揭晓的国税总局2005年纳税榜单上面,房地产企业仍然没有过于优异的表现——只有三家企业上榜。有统计称,在500强里,房地产企业的数量占0.6%,纳税额占0.3%。 尽管是这样,揭晓仪式还是请了两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负责人出席并发言。无疑,上榜企业是最有资格谈论企业公民社会责任的,同时也有充分的理由去训诫同行们把纳税工作和付出义务做好。不过,这无助于改变中国房地产业目前“巨富寡税”的严峻现状,也不能说明房地产企业在财富不断聚敛的同时,承担了充分的社会道义和责任。今年出版的《中国税务年鉴》显示,2005年中国房地产行业税收收入1798亿元,比2004年增长31%,其占全国总税收的比例从2004年的5.78%提高到5.82%。不过,这种增长根本无法体现出任何积极的发展趋势。有心人会发现,近三年以来,中国房地产行业税收总额比例是不断呈现负增长的(也就是下降),2003年的增长是48%,2004年是46%,今年则是31%。在此同时,令人奇怪的是,有一些房地产高度发展的地方税收却出现了下降。比如北京市,2005年房地产行业税收占全国总税收的比例就从2004年的7.85%降到了6.88%。 行业税收额的年下降率可能会成为一种持续的不能避免的趋势。中国眼下正在从紧调控房地产业,加剧了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困难处境。当融资的渠道过于狭窄之后,最为突出的问题——企业有目的性的偷逃税现象就会不断出现。尽管目前官方还没有就此进行过一项可行性的数据统计和分析,但从已有的结论来看,有超过90%的企业存在蓄意偷逃税款的举动。税务主管部门定期披露的个例也显示出,偷逃税曾经或正在使许多原本应该被纳入国库以用于公共建设支出的庞大款项白白流失。因为“不逃税就不是好企业”的价值取向作祟,中国每年损失的房地产税费比例远远大于目前在榜开发企业的纳税总额。 盈利与付出的不对等是存在于房地产企业中的一个最突出的问题。官方的一份报告披露说,中国开发商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意识和理念及参与活动的广度均存在较大不足,在调查的企业中,只有不到一成企业有意愿长期进行社会责任实践和发展规划。 最为保守的数据显示,中国有接近4万家房地产企业,仅以三家房地产企业以总计没有超过20亿元的纳税额而出现在排行榜上,并就此加以炫耀,认为中国房地产企业在企业公民的社会义务方面已经做出了不菲成绩,这显然是不够的。人们应该认识到,在中国,最小规模的房地产企业一年的盈利额也会超过10个亿,哪怕是在较为偏僻的二、三线城市,连续滚动的开发也能使许多散兵游勇式的项目公司发家致富,这些挂靠他人名下的开发投资主体,很轻易就能从非法建设组织发展成为在册的房地产公司,从而走上集团化发展的道路,无休止地聚敛钱财成为他们的终极发展目标。而在很多时候,这些企业的公民意识是欠缺的,他们甚至想尽办法连纳税的义务都要极力加以回避。 纳税行为的积极与否,一方面能显示出企业公民意识和教养的强与弱,另一方面也显示出行业整体发展环境的优劣程度。一个不规范的、无序的、供应主体独大而又缺少严格约束机制的市场,决定了许多自我的、自私自利的企业陆续出现、复制和繁殖。在过去20年间,不唯道德、义务和责任,只唯名利金钱的市场风气已经使许多房地产企业丧失了“兼爱”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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