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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寅泉:紧紧把握土地管理的主动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 11:25 中国产经新闻

  撰稿/本报评论员 商寅泉

  新华社5日受权播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要强化对土地管理行为的检查,加大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我们赞成中央政府加强土地调控的决定。加强土地调控、收紧土地管理的权力,不仅仅是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更重要的意义是关系到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宏图大业,因为没有土地就没有根基,就什么事也做不成。

  严格管理土地,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是极为重视的一项要事。即便是在私有制相当完备的国家,领土管理与领土整治都是一项具有法律意义的政府工作。由于改革开放近30年,我们强调发展而忽略了土地管理,特别是各级经济开发区占用了大量土地,致使耕地流失严重,其中有一大部分是违法使用,这就造成了当前土地问题的严重性和复杂性,解决起来有相当难度。

  加强管理土地,需要做好3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中央政府严格纪律。从历史看,中央政府从来没有放松过对土地的管理,但为什么还会出现了那样多的违法占用土地的事件呢?这就是强化

执行力度的问题。中央政府可能会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个与土地管理有关的文件出台,但由谁执行,出了问题由谁查处的环节如果做不好,那么这个文件就等于是一纸空文。长此以往,土地问题就越积越多,积重难返。从媒体的角度看,中央级报纸的记者都有对乱占耕地违法开发的案件有新闻敏感,但舆论监督的做法在一定时期内、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过制约。笔者认为,中央政府加强土地调控要想取得好效果,一要严格纪律,令行禁止,从上至下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二要鼓励媒体的舆论监督,从善如流。应该相信舆论监督的力量从出发点到归宿、从动机到效果,都对中央政府政策的贯彻有强大的正面作用。

  二要地方政府守土有责。“守土有责”一词应该是从战争而来,有很深的历史渊源。今天我们说守土有责,是强调地方政府面对资本的诱惑、面对GDP高增长的诱惑、面对任内政绩的诱惑,守土有责。前不久召开的全国土地调控座谈会,披露了全国各地非法用地、未批先用、“以租代征”等大量土地违法违规使用的案例,这些案例都和地方政府有直接关系。在民众对地方政府的负面评价中,乱占耕地、巧立名目、巧取豪夺土地一项占了很大比重。地方政府是加强土地调控、守土有责的关键一环。

  三要司法机构介入并同时建立民众检举监督机制。笔者在此不列举土地违法违规使用的具体数字,这是一个令人触目惊心的庞大数字。面对这样多的违规以至违法,司法机构应该借中央政府的查处决心,强力介入。在中国,有些事总在表面上喊口号,总是想“掀起高潮”,总是要“加大力度”,就是不从制度上入手,让管理纳入常规的、严格的法制轨道,持之以恒。但愿这次不是只搞个运动。另一方面,政府主管部门要倾听农民的呼声,让民众有胆量检举土地违规违法的

开发商和官员。

  从现在起,如果还不紧紧把握土地管理的主动权,任由土地滥用,结果就会像曾培炎副总理所说:“这不仅影响当前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也危及民族生存和国家长远利益。”曾副总理的话,绝不是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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