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谭浩俊:人民生活水平得到较大提高了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 09:13 光明网

  谭浩俊

  如何评价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取得的辉煌成绩,我们从各级党委、政府的报告中,看到的基本评语一般都是“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较大提高”。

  经济快速发展,这是完全符合实际的,是世界公认的;社会全面进步,也可以这样评价,虽然社会生活中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不影响大局,不影响社会确实在全面进步,这既是历史发展的必须,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结果。

  对于“人民生活水平较大提高”这句话,则应该科学分析、客观评价、理性对待。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物质财富得到了较大丰富,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在数量上、质量上、品种上都能够基本地满足生活需求;城乡居民的绝对收入有了较大的提高;生活的环境与质量有了较大的改善;交通、运输条件得到较大改变,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城乡医疗卫生设施和医疗水平有了较大改变和提高、城乡居民的住房条件也有了较大改变。等等,从这些方面看,得出“人民生活水平得到较大提高”这样的结论,有它事实的一面,也有它合理的一面。

  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我们在得出这一结论前,过多的是考虑了量的增加,而忽视了质的变化。即使忽略精神因素,人民生活水平用“较大提高”来进行概括也值得商榷。

  首先,工资增长缓慢,工资增长低于经济增长,不能说明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工资增长远低于经济增长,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也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中国的GDP增速虽是发达国家的好几倍,但工资增速却远落后于这个幅度。日本在经济快速增长时期,其工资的成长速度比美国快70%,到1980年就已经与美国持平,这一段路程大概用了30年时间;而从1978年到2004年,

中国经济也高速增长了近30年,工资却只有美国的1/20、日本的1/24。在制造业,中国的劳动力价格甚至比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快速增长的印度还要低10%。(8月14日《人民日报海外版》)”,这一组数据,已经足以说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背后,有着一些无法说清的东西。工资增长长期落后于经济增长,这无论如何没法证明人民生活水平到底有多大提高。

  第二,购买力下降,基本购买水平不高,也无法证明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由于工资增长远低于经济增长,这就带来第二个问题,那就是人民群众的购买力问题。虽然说,我们的物质财富得到了较大丰富,生活需要的物质产品应有尽有,但这只是为生活水平的提高提供了物质条件。到底生活水平有没有提高,还得看购买力如何,如果有丰富的物质财富,又有较强的购买力,那才可以真正称得上生活水平提高了。事实是,就一般群众而言,其购买力与物质财富的增加是不相适应的,购买力要远低于物质财富的增长速度,这又如何认为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呢?

  第三,贫富差距拉大,低收入阶层人员的比重扩大,也无法说明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一个公认的事实是,目前,少数人对社会财富的占有,象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据有关资料,20%的人占有了社会财富的60%以上。而大多数普通劳动者,却象背盐过水一样,越背越少,80%的普通劳动者,只占有社会财富的40%不足,而且,这种趋势还在不断扩大。更重要的,在80%的普通劳动者占有的40%的社会财富中,也存在着贫富差距较大的问题,一些在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等工作的人员,又占有了这40%部分的大多数,那些真正在中小企业在生产第一线的工人、农民,包括一些小个体户,他们的收入更低,工资增长更慢,更没有购买力,又如何认为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呢?

  第四,群众的后顾之忧增多,对生活的预期较差,也无法证明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读书难、看病难、买房难这新的三座大山,已经成为广大群众意见最大,反响最强烈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广大群众的消费预期,而且,影响社会稳定,影响社会和谐。很多群众,因为这三座大山,将本来就少得可怜的收入,再积聚起来,其积聚的速度,甚至赶不上

房价上涨的速度,赶不上教育收费上涨的速度,也赶不上医疗费上涨的速度。在这样的情况下,又如何可以认为生活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呢?

  因此,如何看待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的问题,必须要实事求是地看待,科学的分析,客观地对待,切不可一概论之为有了较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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