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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新:缩小贫富差距必须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 09:24 中国经济时报
中国弱势群体规模的扩大和弱势程度的加深,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产业结构与就业制度、社会财富的分配制度、经济和政治的发展机会的分配机制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而且有些变化是根本性的。 大势观察 曹新 经过29年的改革和发展,中国经济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人们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然而,在人们整体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同时,也出现了收入差距拉大的现象。正确认识和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出现的差距是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必须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 一、关注社会弱势群体 社会弱势群体一词是前总理朱镕基在200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来的。中国存在社会弱势群体的客观现实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体现了中国政府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和解决弱势群体生活困难的决心。 所谓社会弱势群体是指由于某些障碍及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在生活上处于贫困窘境的人群。社会弱势群体是由他们在社会中的较差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境遇来定义的,其直接原因是他们的个人能力不足,深层原因则是社会结构的缺陷,即社会制度安排有问题。弱势群体可以分为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两类。前者有明显的生理原因,与个体的生物性发展相关,如年幼、年老、残疾、体弱多病都会影响一个人的竞争能力。后者则基本上是社会原因所致,如失业者。社会弱势群体并未形成真正的群体,其内部可能没有组织化,它是同类处于不利地位的社会成员的集合。一般说来主要包括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失业者和贫困者等。在有些国家弱势群体还包括单身母亲、吸毒者、酗酒者等。这些人之所以被认为是弱势群体,是因为在现有的社会制度和政策安排下,他们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不得不处于较低地位,他们同主流人群不能平起平坐。 弱势群体在任何社会都存在,只是其规模和程度有所不同。但是,在社会转型期特别是转型社会中,弱势群体现象可能会更加严重。中国弱势群体规模的扩大和弱势程度的加深,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产业结构与就业制度、社会财富的分配制度、经济和政治的发展机会的分配机制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而且有些变化是根本性的。 早在1998年年底,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和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在上海、天津、武汉、兰州和重庆等5个城市对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作为已经得到救助的贫困家庭,虽不至于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无家可归,但也仅仅只是能够维持最起码的生存条件而活下去。在健康、教育和社交方面,他们许多最起码的需求还很难得到满足。因此,在他们的生活中还远远谈不上生活质量。拿食品消费来说,中国城市贫困家庭有饭吃应该是不成问题的。但有限的收入决定了他们必须尽可能地在吃的方面省钱、省钱、再省钱,而根本不考虑营养问题。吃荤菜(尤其是吃肉)和吃水果,对他们来说,还是属于“高消费”。然而,即便如此,贫困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仍然高达50%-60%,甚至70%以上,国际通用的典型的贫困一族的特征,在这些家庭中表现得很突出。 由此可见,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弱势群体的大量出现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为了不让这一问题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进一步融入经济全球化而变得更加突出,我们要在全面、深刻分析社会弱势群体形成的诸方面原因的基础上,探讨解决社会弱势群体工作和生活困难的办法和途径。这是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建立社会公平机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 从农村来看,一些学者认为,除富裕地区的农民外,农民基本上属于社会弱势群体,这当然是针对中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城乡二元结构制度而言的,因此,保护和援助农村弱势群体,首先是要对农民实行“国民待遇”,使他们在经济上不要成为“无产者”,在生活上不要离小康水平太远,为此要千方百计提高农民的收入。其次要加快户籍及相关制度方面的改革,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阻力,逐步在就业、生活等方面给进城的农民以“市民待遇”。第三要加快农村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步伐,加强对农村非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扶贫力度,在有条件的地区要建立和推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从城市来看,保护和援助城市弱势群体,一是要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培训,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二是要扩大最低生活保障的覆盖面,让符合条件的弱势群体全部纳入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三是要提供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解决他们的基本医疗问题,防止因病致贫;四是要开展广泛的助学活动,减免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让弱势群体家庭中有能力的子女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五是要改善弱势群体的住房条件,开展安居工程;六是要提供法律援助,全方位保护弱势群体。 二、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 对于普通百姓,中等收入阶层是一个用勤奋和智慧兑换财富的物化范本;对于社会学家,中等收入阶层是未来理想的锁定目标;现时代,中等收入阶层则被认为是超越“小康”生活水平的一个经济标准。而在中国,只有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才能实现社会共同富裕的目标。何谓中等收入阶层?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首先我们要搞清楚的是如何理解中等收入阶层的涵义。不少学者把中等收入阶层仅仅理解为一个收入概念,这显然是一种误解。如果说普通百姓单纯从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上理解中等收入阶层,反映的是他们对未来生活的一种期冀,那么,学者们如果也简单地把中等收入阶层只视为一个收入概念,那就是一个很大的误区。什么是中等收入阶层?经济学家曾为中等收入阶层归纳了六个方面的特征:教育背景通常极佳;有基本的经济基础和创业知识;比较富有,愿意在相对约束但不是在完全约束下发展;在经济发展中具有拉动效应,往往可以带动贫穷阶层的就业;非常易于形成专家、职业群体;有部分的固定资产。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李培林对中等收入阶层概念则作了较为全面的解析,他认为,中等收入阶层首先是一个生活质量的概念,其次才是一个收入分配的概念,中等收入阶层不仅是一个反映城乡结构的概念,还是一个反映社会职业结构的概念,中等收入阶层同时还是一个具有国别的概念。因此,较为全面地来看,中等收入阶层由于有了“阶层”二字,它就不再是“收入”的单一指标可以准确定义、说明和描述的概念,而是一个包括收入水平、生活质量、职业、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结构特征的综合指标的概念。 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对于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是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这是因为,中等收入阶层不仅是投资需求扩张的生力军,而且是消费需求扩张的主力军。从投资需求来看,中等收入阶层不仅具有扩张投资的巨大内在动力,而且具有扩张投资的巨大外在压力,他们是扩大投资的最大群体,他们的投资活动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活力源泉。从消费需求来看,中等收入阶层是社会消费的最大群体,他们不仅有不断提高生活质量的强烈欲望,而且有不断提高生活质量的基本条件,他们稳定增长的收入水平和较高的消费倾向,是带动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进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增长的主要力量。由此可见,中等收入阶层是一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中坚力量。 二是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利于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中等收入阶层是社会稳定的物质基础和重要力量。实证分析证明,不同群体的收入占社会总收入的比重与社会稳定呈正相关关系。一般来说,低收入者的比重越低,社会越稳定;低收入者的比重越高,社会越不稳定。这是因为,如果一国的社会结构中中等收入者占主体,可以有效地分散经济风险,缓解外部冲击,增强社会承受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反过来说,如果一国出现两极分化,贫富悬殊,则脆弱的经济结构较为容易导致社会的不稳定,且导致的社会不稳定还难以迅速改变。同时,不同收入者阶层对社会的认同感也是不同的。从绝对收入来看,收入越低,对社会的认同心理也越低,收入越高,对社会的认同心理也越高。从相对收入来看,越趋于均等化的收入分配,人们对社会的认同感也越高;相反,收入分配差距越大,人们对社会的认同感越低,甚至产生对社会的抵触情绪,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隐患。因此,中等收入者比重不断扩大的过程,就是社会不断趋于稳定的过程。高低收入者少,中等收入者比重扩大的“橄榄型”或“枣核型”的收入分配结构是社会稳定的重要的经济基础。同时,中等收入者比重的扩大过程,也是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过程。 三是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客观需要。从世界各国普遍发展的趋势来看,在一个实现了现代化的社会中,都有一个人数众多的中等收入阶层。目前西方发达国家中等收入阶层一般都占到在业人数半数以上。中国中等收入者比重虽然还相当低,但随着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中等收入者比重会随之提高,到基本实现现代化之时,其比重至少要达到在业人口的一半。这是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要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使全国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都达到世界中等收入国家人均GDP3000美元的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显然不是要降低高收入者合法的税后收入,把高收入者拉回到中等收入者的行列,更不是要劫富济贫,而是要提高大多数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使更多的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者的行列,让更多的贫困人口走上富裕之路,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可见,从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到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是中国进入共同富裕目标的一个新阶段。 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组首席科学家牛文元曾表示:判断一个国家的庞大中等收入阶层是否形成有五条标准,包括城市化率达到七成以上,“白领”社会劳动力应该大于或至少持平于“蓝领”、恩格尔系数平均降到0.3以下、基尼系数控制并保持在0.25—0.3之间,人均受教育年限为12年以上。而中国目前在这几个方面都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城市化率为43%;“白领”劳动力大大低于“蓝领”;恩格尔系数平均在0.45左右;基尼系数还保持在0.4左右,人均受教育年限为8.5年,9年制义务教育都未普及。由此可见,在中国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实现共同富裕任重道远,必须加大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由于中等收入阶层是一个包括收入水平、生活质量、职业、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结构特征的综合指标的概念,因此,对中国来说,要在未来几十年逐步实现中等收入阶层成为社会的多数,就必须在经济上保持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注重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加快实现社会城乡结构、职业结构的转换,在实行市场公平的初次分配制度的同时,实行社会公正的再分配制度。具体来说,就是要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加快发展生产力;坚持效率优先,注重公平的分配原则,实行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反对平均主义;提高低收入者增加收入的能力,通过大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加大政府分配政策的调节力度,调节过高收入,坚决打击非法收入,依法保护合法的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使之逐步达到占社会的多数地位,形成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所占比重较小,中等收入者所占比重较大的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或“枣核型”的社会群体结构,最终达到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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