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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刘海明:捉拿上访者事件岂能只拍苍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 17:26 新浪财经

  □刘海明

  26日晚,四川省公安厅通报:7月20日发生在省人大院内的仁寿县公安局文宫派出所指导员刘强执行公务时,以不当方式强行带离因闻被行政拘留而出走并到省人大上访人员一事,眉山市和仁寿县警方依照相关规定,免去其指导员职务。(四川新闻网2006年7月26日)

  上访者被警方追堵围剿,堪称基层政府对付上访的拿手好戏。仁寿警方如果不是直接到四川省人大院内强行抓走上访者“闯祸”,而是在半路堵截、埋伏抓走上访者,这样的事情还能变成新闻吗?变不成新闻,刘强的这顶派出所指导员乌纱帽,还能丢得了吗?

  被抓的上访者被释放没有,我不清楚;抓人者被免职,说明派出所强行抓人有错。否则,在中国境内,除了国外大使馆,纵使有罪人员躲到国务院,警方前往缉捕,也未尝不可。

  对“冲击省人大捉拿上访者”事件的初步处理结果,相信没有几个人满意。被免职的指导员内心不服气吗?上访者只要不是直接告文宫派出所的状,上访本身又不是刑事犯罪,按说和派出所无关。派出所敢于冲击省人大,不是被逼无奈,便是目无法律。作为执法者,不会不知道冲击省人大意味着什么。如果文宫派出所是被迫到省人大抓人,那么,我们有权知道,抓人的“圣旨”是何人下发的?处理捉拿上访者事件,不打掉直接下令抓人的幕后指挥者这个“老虎”,只把马前卒派出所指导员这只“苍蝇”给拍下来,这种“处理秀”,时下比比皆是,不过是应付舆论监督,同时给四川省人大一个台阶下而已。除此之外,别无意义。

  对官方的肇事者,只拍“苍蝇”不打“老虎”,几乎成了“处理秀”的工作定律。“忍辱负重”的“苍蝇”,装孬又挨罚,明着是犯错,其实等于“立功”,日后东山再起,甚至被重用,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笔者更为忧心的,许多地方,连这种“处理秀”都没有。换句话说,连“苍蝇”都不拍,“老虎”当然更不可能挨打。举两个身边的例子吧。去年,河南新乡县古固寨镇三王庄村民因为反对当地造纸厂排放污水,村干部遭到打击报复,迄今仍被关押在看守所;小店镇北街村的3000亩地被政府拍卖,售价14万元/亩,给农民只有2.4万元。村民不同意,政府动用公安抓人,上访的被抓走……如今,这两起事件,均无法被媒体报道,抓人的“苍蝇”依然合法地执行着公务,暗中指挥对付上访村民的“老虎”们,不但不用担责,而且政绩不小。

  法律允许公民上访,,地方政府阻挠公民上访,二者之间,违法的究竟是谁?给上访设置障碍的基层政府和公安部门,由于是强势部门,几乎不需要支付什么违法成本。这次,仁寿警方之所以“舍卒保车”,无非是它遇到一个更为强势的部门??四川省人大而已。可见,拍只违法的“官方苍蝇”,难度有多大!

  捉拿上访者,不管场所是在省人大院内,还是乡村的马路上、农家的宅院,都是对信访条例的亵渎,破坏的是中国来之不易的法治环境,和信访条例对抗的“苍蝇”、“老虎”不受到处理,上访依然是一种非常危险的

维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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