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科:禁止内部认购将导致开发商资金链条断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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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 15:22 新快报 | |||||||||
冯科 日前,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收取预定款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
内部认购一直是房地产开发商自筹资金的重要渠道,对于实力并不雄厚的中小开发商而言更是如此。大部分中小开发商利用内部认购的款项来倒腾贷款,甚至连一些在海外上市的著名房地产开发商在起步阶段也是这么干的。 他们通常给予参与内部认购的购房者较高比例的折扣,在楼盘正式开盘时给出15%-20%的溢价,购房者有过两到三次的成功经历后,就成为开发商的忠实客户。开发商每推出一个新楼盘,就有固定的炒家跟进。开发商可以不用花费任何成本就使用大笔资金,而炒楼者按固定格式可长期稳定获得年15%-20%的回报,而等开盘后才认购的购房者最终为这笔利息买单。 内部认购的存在,部分减轻了房地产商的资金压力,也降低了他们的融资成本。但是,这种非公开化的操作模式,助长了炒楼热的不断升温,增加了房价的不稳定因素,必然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禁止。 另一方面,内部认购的存在,也为整个房地产市场的信息公开带来困难,有些楼盘在开盘前就已经认购,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房产信息自然也就失实,供需信息的不准确会误导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让消费者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影响了整个市场的公平性。 同时,预售制度的不规范也为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带来困难,有些房地产商楼盘没有建成就已经申请预售上市,而有些房地产商申请了预售好久还没开盘上市,由于对房屋预售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国家建设部发布的空置率自然也就严重与事实不符。 三部委规范房地产交易,严控预售的通知,会放大房地产行业的竞争力度,让一些筹资能力差的企业面临新的挑战,迫使一些房地产企业减少开发项目的数量,抑制当前我们经济投资过热的现象,也是我国紧缩调控的措施之一。但是,即使规定出来,配合默契的开发商与炒房者仍可能不动声色地继续进行同类交易,但这种交易的风险正逐步加大,如果当中的收益率出现向下的变化,问题才可能被最终引爆。至此,开发商的资金链条可能立即断裂。 (作者系北京大学房地产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