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迅雷:制度的迟滞与兑现的艰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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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 07:43 新浪财经 | |||||||||
徐迅雷 2005年度中央企业财务统计年报出炉,169家中央企业2005年度共获利6276.5亿元,同比增长27.9%。其中来自传统的煤、电、油、运行业“十二豪门”囊括了央企总利润的78.8%。“十二豪门”财大气粗的后面,是央企员工令人艳羡的收入,员工工资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4倍,人工成本最高达到12万/人。(据7月13日《21世纪经济报道》)
这些数据是枯燥的,该报《3亿烟民的供养》是个具象报道,说到西安一家烟草公司小职员的收入:她银行卡上基本维持将近6万元的收入,“在西安,这个数字是城市平均工资的三倍”,这还不包括年终奖。此前,一个“电厂抄表工在企业倒闭后年薪依旧10万”的报道曾引起争议,有论者一本正经分析其“不可能性”,其实老百姓“宁可信其有”,道理很简单:这是垄断企业高工资高福利的一个象征,个案真实与否,并不排除垄断工资之高、垄断福利之强。 与微软的自主创新型的垄断不一样,我们的垄断企业是制度保障型的。当年美国司法部起诉微软侵犯了消费者利益、压制了软件行业的竞争,要把微软一分为三,而微软其实一点也不“软”,因为事实上微软代表了美国新经济,解散微软是对市场竞争胜利者的打击,这反而是一种新的不公平。我们无法想象我国的“垄断大鳄”会被职能部门起诉,尽管这些垄断大鳄来自传统的煤、电、油、运行业,“十二豪门”没有一个是微软那样代表“新经济”的。 这种老掉牙的行当为什么成为垄断大鳄?就是原有制度给保障出来的。地球人都知道,垄断必然导致高价格低产能,高价格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低产能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不改革收入分配制度,那么,这些垄断大鳄肯定会继续爽歪歪。制度经济学告诉我们,制度变迁中存在制度短缺现象,制度迟滞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收入分配改革的制度迟滞,已经拖了太长的时间,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平和公正,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定义严重背离。为什么我们在“市场经济”前面冠以“社会主义”?本质诉求就是“公平”二字。 “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这是5月26日中央政治局就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召开会议,所提出的总体措施。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速的今天,第一步是尽快缩短具体制度变迁的时间。如果没有创新制度的保障,“调节垄断行业高收入”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好的消息是:国家发改委牵头起草的“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文件,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这份文件中,调节垄断行业高收入被视为最紧迫的问题之一;而具体负责管理大型国有企业工资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真在探讨一条介于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之间的调控措施(据6月26日《经济观察报》报道)。 但是,如果说“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还比较好实施的话,“有效调节过高收入”是很难兑现的。现实经验告诉我们,通常的态势是:由于制度变迁的特点,做到“上有政策”很不容易;又由于制度容易被架空,“下有对策”却很容易办到。有了好的制度安排,却难以获得好的实施效果,弄到最后你可能会发现,广受诟病的垄断行业高福利,明里是“降”下来了,暗里实际上并没有多大的变化,“削峰平谷”的理想实现得并不理想——因为利益集团的本质是权力护佑下的利益攫取,利益共同体就是真正的“权”“利”共同体,这样的“权力利益集团”,恰恰是最难被“拆分”的。 制度的文明度,昭示着国家的软实力;制度创新的实质是人权保障——以最大可能与最优施行来保障人的权利。全球化已经导致了“制度竞争”,参与这样的制度竞争,我们每个人都不是旁观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