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明:泥人操戈 相煎何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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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 15:34 新浪财经 | |||||||||
□刘海明 因认为北京“泥人张”第四代传人张铁成及其公司是假冒的,天津“泥人张”第四代传人张?及其儿子起诉到法院,提出14项诉讼请求,索赔110万元。6日,双方在北京市二中院法庭上激烈辩论,都说自己是“泥人张的传人”。(《北京娱乐信报》2006年7月7日)
民间艺术的传人,为证明自己的艺术正宗,对簿公堂,原本无可厚非。法庭之上,唇枪舌剑,陈述、辩论,也很正常。然而,下面一番“对话”,显然有失民间艺术家的身份: “哼哼,你的不怎么样。”“你也不怎么样,老兄。”“你诬蔑我!你这是找茬儿!无耻!”“你要这样,我还起诉你!” 不无遗憾的是,记者只记录下两个“泥人张”相互攻讦的“直接引语”,没有告诉读者,究竟是哪家率先“鄙视”同行的。从最后一句的“我还起诉你”的“还”字,以及后面“张?不服气,突然提出要现场制作彩塑,看看谁的工艺高。”这段文字,给人的感觉,好像是北京“泥人张”挑起了“艺人相轻”的口水战。不管哪个“泥人张”嘴上无德,都是对“泥人艺术”的自贬,最终受损失的还是中国传统的“泥人艺术”。 查阅了网上的资料,将近8万条有关“泥人张”的检索结果,无论从知名度上,还是品牌的正宗程度上,天津“泥人张”应该独占鳌头。北京“泥人张”当被告,被怀疑“假冒”,不是没有道理。“泥人”操戈,在所难免。不过,“操戈”用以维权可以,“相煎太急”,公开贬低对方的“泥人艺术”,未免有些过分了。 笔者觉得,同为“泥人艺术”,同为张姓的“泥人艺术”,尽管二者在名分上有“嫡系”与“非嫡系”、正宗与非正宗之分,只要北京“泥人张”从制作工艺上没有模仿天津“泥人张”,双方自成体系,站在中国传统文化的立场上看,“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垄断艺术,远不如有竞争存在的艺术。以“泥人张”为例,天津和北京都有“泥人张”,双方可以在竞争机制下,使“泥人艺术”得以进一步发展。既然双方都有存在的理由,诚如一位网友评论的那样,两家不如携手共同发展“泥人张”艺术,做大这一民族品牌。 当然,作为非嫡系出身的北京“泥人张”,率先在网上用“泥人张”的汉语拼音注册域名,以及申报商标,确实损害了天津“泥人张”的合法权益,商讨妥善处理这个问题,才是上策。何况,“泥人”操戈,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天津的两家“泥人张”,不是也曾打过官司,最后不是化解了那场风波吗? 这场官司如何结束,报道末尾已经有所预示:原告同意调解,被告没有反对。看来,冷静下来的两家“泥人张”,极有可能遵循“和为贵”的处世原则,化干戈为玉帛,共同发展。 希望津、京“泥人张”,不打不相识,不打不成交,更希望他们能成为“泥人艺术”的朋友,而不是就这么一味“相煎太急”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