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云翔:购多套房 不应被谴责的公民自助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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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 10:5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邹云翔(江苏 检察院人士) 2006中国生活报告:四成高收入者坐拥两套房。国家统计局主管的中国国情研究会与万事达卡国际组织近日发布《2006中国生活报告》。报告将年收入超过11万元的人士圈定为高收入群体,针对他们的调查显示,超过40%的人拥有两套以上住房,其中22%的人未来一年内还打算买房。(7月4日《北京晨报》)
有人无房住,有人多套房,看上去很不协调,于是这样的新闻出来后,网络上照例又是一番对于高收入者的道德谴责。而笔者认为,拥有多套房,是一种不应该被谴责的公民自助行为。 我们冷静地分析一下房产市场就会发现,在大量人拥有多套房的背景下,二手房成交并不踊跃,这样的信息告诉我们,绝大多数人拥有多套房并不是为了炒作,而是另有所图。根据笔者在网络上搜集的信息来看,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1、用房养老;2、留给自己的老人住,3、用作孩子未来上学的费用,3、作为长线投资。公正地看待一下这些目标,我们发现,这些在市场经济中是再正常不过的考虑了,有些“小算盘”甚至很可怜:用房养老,给自己的老人住等,说明他们对于未来预期很差,他们想通过自己的努力给自己一点稳定。 当然有人说,这些多套房的人炒热了房价,让其他无房的人处境更差了,可是我想反问一下这些“善良的人”:你知否,他们购一套房,其中直接税与间接税是多少,给多少人就业机会。当然也会有人说,我没有享受到他们的税收,那我请你不要问这些购多套房的人,而要问收取他们税收的人将钱用到哪里去了。 要说委屈,其实购多套房的人最委屈,他们在社会上努力了,成为社会上最大的税源,可是他们的养老,他们老人的赡养、他们小孩的培养,都还要自己努力,还要寄希望于房产的保障,而不是来自于社会与国家的保障。 我们一定要敢于运用理性,好好思考一下,公民个人购取多套房的行为是否就真的值得谴责?我们是否要更深入地思考一下这样看似不道德行为产生的真正土壤何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