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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清友:中国的国际能源战略应改变小伙伴身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2日 10:03 中国经营报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管清友

  中国目前面临严峻的能源形势。能源、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使中国损失惨重,并且国际市场的大宗商品价格还可能维持相当长的上升态势。因此,在能源领域开展国际合作,在可接受的价格水平上保证充足的能源供应就成为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

  组织决定机制

  在当今的国际能源市场,离开国际组织奢望能源合作几乎等于空谈。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国际组织的建立才真正意味着国际能源合作的大规模开展和能源合作机制的建立。

  最早的与国际

能源合作有关的国际组织可以追溯到煤钢共同市场的建立。但事实上,
欧佩克
是第一个全球性能源政治协调中心。目前,在全球范围内的国际能源组织主要是欧佩克和IEA。除此之外,还存在着一些针对能源问题的对话机制,如八国集团议会,能源消费国与生产国之间的全球性定期对话以及联合国的一系列机制等等。非政府组织如世界能源理事会等在国际能源领域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按照所影响的区域范围,国际能源组织可划分为全球性和区域性两大类。在国际能源组织之外是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以及为数众多的能源公司。国际能源合作机制就建立在这一系统结构之上。一国参与国际组织的状况和在国际组织中的角色、地位决定着该国进行国际能源合作的能力和程度,也决定了该国在国际能源领域的发言权和影响力。

  中国基本被排斥

  目前,中国正在积极地开展对外能源合作,通过对全球和区域层面的国际能源合作和中国参与情况的梳理,我们发现中国参与国际能源合作的几大特点:

  第一,中国与全球和区域层面的国际能源组织几乎都有合作关系。这一方面表明,中国拥有庞大的现实和潜在购买力,任何国际能源组织都无法忽略中国的庞大市场。有关国际组织积极推动与中国的对话与合作。另一方面也表明,中国正在积极参与各层次、各区域的能源合作。在全球层面重要的国际能源组织中,中国作为成员国的有:独立石油输出国集团、联合国下属的某些机构、世界能源理事会、世界石油大会等。在区域层面的国际能源合作中,中国作为观察员或重要成员的有:能源宪章、欧盟、亚太经合组织、海合会、东盟等。

  第二,中国参与全球能源合作程度比较低,实质性合作不多,主要是一般性合作和对话性合作。在同盟型和协作型国际组织中没有中国的身影,中国作为成员的国际能源组织往往是协调型或对话型组织。这一方面与有关国际组织具有相当程度的排他性有关,也与中国自身的参与能力有关。

  第三,中国与区域层面的国际组织合作程度较高,实质性合作多于一般性合作和对话性合作。因为此类合作往往是点对点式合作。但仍有许多区域层面的国际能源合作组织中国没有涉足。

  第四,中国在亚太地区以内的国际组织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如在亚太经合组织、东盟和上海合作组织。但亚太地区的能源合作,特别是东亚(包括东南亚、东北亚)地区的合作,大多没有政治上的合作框架,更没有组建本地区的国际能源组织。

  总的来说,中国参与全球层面能源合作的程度弱于参与区域层面能源合作的程度。在全球层面的能源合作中,中国基本被排斥于主要能源组织之外。中国拥有广阔的市场,但从全球层面的能源组织角度来看,中国还是个“小伙伴”,缺乏足够的发言权。虽然中国开展区域层面的能源合作较为活跃,但由于缺乏国际组织的合作框架,合作程度还有待进一步加深。

  因此,中国应当加深与全球层面国际能源组织的合作程度,拓展与区域层面国际组织的合作。可以考虑在现有的国际组织,特别是在中国作为重要成员或主要成员的国际组织中推动创建国际能源合作的政治框架。如果时机成熟,中国应当联合某些发展中的能源消费大国创建更加有利于维护自身利益的国际组织。

  本文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全球能源政策研究项目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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