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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晓波:立法应跟上“深水区”改革的步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 14:4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今年以来,有三部法的草案引起了舆论的强烈关注,颇有意味。 

  一是《邮政法》的修改稿。2月中旬,由于该法的被调整对象民营和外资快递对《邮政法》修改稿产生强烈反弹,该法被迫推迟出台。 

  二是《 物权法 (草案)》。原本预定在今年“两会”审议,因被质疑草案违宪,
不得不中止了立法进程。

  三是《反垄断法 (草案)》。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刚刚审议通过,批评声音就四起。由于该草案基本忽略了备受诟病的行政垄断行为,也就很难有力量真正去面对并解决石油、电信、盐业、烟草等行业的垄断难题。有人甚至尖锐地指出,这实在是浪费立法资源。

  这三部法草案的问题有相似之处,又不完全一样。就《邮政法》的修改稿和《反垄断法 (草案)》来说,相似之处在于因未能够调整强势垄断部门的垄断利益,民众因此多有不满;不同之处则是《邮政法 (草案)》的立法过程本身也遭遇质疑———该草案的起草者正是国家邮政局,部门立法对公平性的伤害不必多说。而《反垄断法(草案)》,却只是让人模模糊糊地看到垄断部门的影子。《物权法(草案)》情况有所不同,其制订受到了两股相反力量的拉动,背后反映出的问题更为复杂。 

  提起这三部法律草案,是缘于我的某种感受———这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之后的第 28 个年头,在第 28 个年头里,三部法案的制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深刻地折射出推进改革之路的蜿蜒曲折。 

  2005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两会”上作完《政府工作报告》之后,新华社迅速发表文章指出,总理的工作报告中改革部署力度之大、内容之全面、涉及范围之广是空前的,无不彰显中国改革正从外围改革向核心改革、从浅层化改革向“深水区改革”切换。该文强调,“深水区改革”的新时代,由此开启。 

  一个浅显的道理是,改革的深入需要以重构利益格局为依归的法制变革提供支撑。就在2005年,中国出现了经济立法的热潮, 公司法和证券法等修订之后重新出台, 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审计法、物权法等重要的经济法律也在孕育之中。 

  但是从今天我们所看到的现实,却让每一个对中国深入改革抱有深切期待的人感到些许遗憾。几部法律草案的难产或质量不高,只是表面的现象,其背后或隐喻一些人对改革目标仍然有着错误的认识,或真实地反映出改革被一些既得利益者所挟持的情景。 

  这样的现实,与我们的立法传统有关,与政府体制改革的不够到位有关,也有一些改革部门政策选择过程中的犹豫态度有关。比如,正像一些法学家所指出的,目前部门立法的现象还很严重。如果这种现象不能够得到改变,就必然是以社会福利的大面积牺牲为代价,来满足具体利益集团的局部利益。再比如,立法博弈尚未真正形成。在具体的立法过程中,非公经济体的利益难以在法律文本中得到比较公正的体现。 

  不可否认,目前政府再造的力度相对弱于经济改革,这一点往往导致改革难以推进。就反垄断法来说,若没有政府体制改革的深入,指望着具体的利益部门监督自己,从自己身上割肉,显然不太现实———也因此,《反垄断法(草案)》的质量被严重削减。人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有参与起草的专家组成员会告诫民众,该法案“三五年内不会有太大的实际效果”了。 

  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改革需要公平、公正的法律护航。立法的进步,将为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开拓出制度空间。从这些宏大的意义层面来看,围绕着提高立法的质量人们所要做的事情还很多。改革依旧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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