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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速怨言和安全哪个更重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 16:12 新浪财经

  □刘海明

  提速,历来是个令中国人心动的名词。铁路每次提速,虽然是有限度的、局部的提速,给人们的心理感觉,还是蛮舒服的。渴望和时间赛跑,渴望零时间直达目的地,堪称人类的一大梦想,除了出门观光旅游,否则,谁愿意在路上磨蹭?

  当然,也有例外的时候。譬如说,您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行走,速车跑慢了违章,欢子撒得猛了,车速不小心超过了最高限速要求,也不行。喜欢不受约束的驾驶者,上了告诉变成了旧式家庭的“小媳妇”,动辄得“咎”,你说能不是满肚的委屈吗?

  驾驶者“一不小心就超了速”,只能接受处罚。一时间,“交高速费,走低速路”,“高速不高速,处处在限速”的怨声四起。连带实施不到一年的高速公路测速也成了众矢之的。(《三晋都市报》2006年6月7日)

  用孟子的“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来形容高速公路限速和驾驶者对限速的怨言之间的关系,比较贴切。人生在世,梦想“二者得兼”的事情,不胜枚举。可是,月亮尚且有阴晴圆缺的时候,何况驾车出行呢。没办法的,谁叫“此事古难全”。就高速公路限速而言,虽然牺牲了一些驾驶者喜欢开快车的“自由”,但是,相对于限速后安全行车的系数大大提高,自己并没有吃亏。至于说因为超速罚款,我的观点是,开车时最好看好仪表,到了规定的速度,不加油门,公路测速仪器,又能奈之你何?

  有怨言,但发无妨。限速规定,可不是中国的“国粹”。放眼世界,各国都不允许驾车者在高速公路上尽情

飚车。有人会反驳说,德国就不限速。德国高速不限速,是指低于250公里/小时的速度不限速。当然,这也是目前汽车的极限速度。日本何韩国呢,高速公路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不是比中国最高的120公里/小时还低20公里吗?是日本的汽车性能不好,还是其公路的质量不如中国?显然都不是。在司机的人身安全和速度之间,国家必须有个取舍。孟子的“舍生取义”,万万不可应用于高速公路驾车方面。车的后劲发挥不完,不小心超速受处罚,发几句牢骚,人之常情,相对于一场
车祸
造成的损失,怨言就显得无足轻重了。

  为调查司机对限速的看法,笔者和几位司机聊天。这些被调查者趋于“保守”,尽管想开快车,但还是承认限速的合理和必要。至于说最低80公里/小时的车速,根据路况而定的,和交警、交通部门的“故意罚款”,关系不大。司机私下的谈话,不该有太大的偏见。所以,我也相信,着眼于安全的高速公路限速规定,最好不要轻易更改。

  高速公路“提速”,硬件??路况、车况、管理;软件??驾车者的个人素养(需要达到德国司机的平均水准),二者同时达标了,不限速,或低于250公里/小时的车速,也就没限制的必要了。就目前的国情看,怨言的归怨言,限速的归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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