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四倍:民意政绩利于消除官员外部不经济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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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 11:19 新浪财经 | |||||||||
朱四倍 中组部地方政府换届新指导意见拟借鉴绵阳做法,将不能量化的考核项目整合到民意调查。(见《第一财经日报》6月8日) 在原则上,环境、公共服务等项目纳入政绩考核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如何落实,如何
“政声人去后”,就是说,群众对于领导干部的评价主要的不在其在位之时,而在其卸任离职之后。换句话说,公众的评价——民意才是衡量政绩的重要标准,而不是那些“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更不是官员玩弄的“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游戏。至今仍有官员喜欢搞假、大、空,为了应付上级领导,只在领导看得见摸得着的地方下功夫,掏家底,拼老本,杀鸡取卵,寅吃卯粮;或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这种“政绩”不仅劳民伤财,而且给长远发展带来了多少年难以弥补的损失。把民意作为政绩或者说民意政绩作为官员提拔的重要条件,说明社会对政绩有了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以前片面的政绩观的反驳,另一方面也是树立科学发展观的必然。 民意政绩就是让民意在干部选拔、任命和升迁过程中发挥作用,成为评判政绩的准绳,就是让民意的价值得到显现。现实中,官员是否重视民意、敬畏民意在于民意是否管用,是否有价值。在民意“疲软无力”、没有纳入政绩考核体系、没有否决“乌纱帽”威力的前提下,可以想见,那些唯上的官员怎能把民意当回事?民意政绩可以引导官员敬畏民意、感受民意、整合民意和反馈民意。集中到一点就是对官员责任的约束。笔者以为,民意政绩可以提升官员对待民意的敏感性,消除官员对待民意的惰性,提升政府的公共性和公共精神。 更重要的是,民意政绩是对公共行政外部不经济的克服,有利于建立新的制度均衡。在公共行政领域,官员的政绩主要来自上级的评判,而公共行政信息具有不充分性、不对称性,上级往往依靠汇报和工作上所谓的“创新”——“政绩工程”等来显现,容易造成公共管理中的逆向选择和制度均衡被打破,导致外部不经济。我们知道,作为官员,对前任留下的制度安排,如果不加以改变而全盘接受,就会向上级传递出自己无能或不思进取的信息,不论以前的制度安排是否合理。但是官员在作为“经济人”和谋求政绩的冲动下,必然要改变现存的制度均衡状态,向上级传递自身的“制度创新”能力和工作“开拓进取”信息,从而获取个人利益。由于信息传递的不充分性,上级一般习惯于被动地认可这种“创新”和“开拓”的可能性,容易造成逆向选择。这为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出现提供了条件。笔者以为,这种公共行政中的逆向选择和制度均衡的被破坏,实际上带给社会的就是外部不经济,官员得到了好处而公众无法从官员的“瞎折腾”中获取利益,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民意的缺席或者说民意处于失语状态。 民意政绩的出现使政绩的衡量具有了多种途径,利于消除行政信息不对称、不充分的弊端,进而遏制公共行政管理中的外部不经济行为。这是民意政绩的最大价值所在,可以促使科学的行政绩效评价机制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