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列车上的废品垄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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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 14:47 新浪财经 | |||||||||
□刘海明 3月26日, 60岁的滕自英乘坐长沙到石门县的1474次列车回家,捡了28只空塑料瓶子,被铁路派出所以违反“不准在火车上捡垃圾”要拘留5天。“如果是我错了,我愿意接受处罚,如果是他们错了,要撤回处罚决定,并要求1元钱的赔偿。”(《东方早报》6月2日)
这则新闻已经轰动全国,相关评论已经不少。按说,用不着我再多嘴。然而,看过这则后续报道,杜甫的那首《又呈吴郎》诗作,萦绕在脑际,挥之不去: “堂前扑枣任西邻,无食无儿一妇人。不为困穷宁有此,只缘恐惧转须亲。即防远客虽多事,使插疏篱却甚真。已诉征求贫到骨,正思戎马泪盈巾。” 在火车上捡空塑料瓶被拘留的滕自英老人,虽然没有可怜到“无食无儿一妇人”,孙女患的白血病,足以想像其家境当下的艰难。不是困穷,哪位乘客愿意在车厢里和列车员争饭吃,捡别人扔下的废品啊?没想到,以乘客的身份捡一点废品,最后竟被铁路和公安部门以扰乱火车上的秩序为由,要拘留5日。如此拾荒成本,在全世界上也够一流的超高吧?莫非,时下的铁路部门,比当年的“吴郎”还吝啬?人家吴郎,吝啬是吝啬了点,不过,枣树是他家的,吝啬的方式,不过是“插疏篱”,不让老妇人扑枣而已。如今的列车上,废品是乘客使用后丢弃下的,按说,铁路部门没有真正的所有权。实行车厢内的废品垄断,由乘务员搜集,自己卖钱,废物回收,没有错。不过,其他乘客捡走,只要不是偷其他乘客的,无论如何也不算违法。拿《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吓唬一位老人,已经荒唐之至;石门县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说“关几天不要紧,很多人关过,常德只关5天,别的地方还要关10天。”比起杜甫眼中的吴郎来,恐怕就不是吝啬了,而是拿他人的人身自由开玩笑! 滕自英老人的遭遇,反映出问题不少。其中,铁路员工对列车废品的垄断权,迄今还没引起足够的注意。出门多了,知道踏上火车的那一刻起,我们注定变成了一个“高消费者”??火车上的饭菜质次价高,已经不是新闻;火车上的列车员生财有道,有时故意不提供开水,然后他们拎着水壶卖开水,也是常事了。靠山能够吃山,靠车的列车员,吃“车”也就理直气壮了。以往,看到列车员挨着车厢主动搜集乘客的空瓶子,只想到他们为个人赚点小钱,也不容易。没想到,一旦有人和他们“竞争”,竟然被上升到“扰乱公共治安”的高度,送到派出所治罪,由此可见,列车上的废品利润,相当可观啊。假如废品卖不了几个钱,铁路部门犯得着扭送一个年迈的老太太到地方派出所吗? 车厢内的“废品垄断”,表面上看,是某些列车员个人的垄断行为,这些人不希望任何人从他们碗里分出一杯羹。从深层上看,暴露出铁路部门的某种“贪婪”性,贪婪到忍心对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妇人“问罪”的程度。 “人民铁路为人民”这句口号,是不是过时了,我有点怀疑。如果不过时的话,为什么属于国有的铁路,那么多私利都归铁路员工享有?别的公民捡几个空塑料瓶,便犯法了? 垄断,害的是人民,肥的是垄断行业的从业者。火车上不许捡废品,就是一个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