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当时的河南省项城市公路管理局局长刘站铭在省劳模候选人公示时,身份变成了技术员。不久,就传来了“刘局长获得省劳模称号”的消息。
河南某些县市的个别部门领导在申报省劳模时把自己的身份填报为工人、农民,“聪明”一点的,填的是职称,隐去了职务。比如交通局局长填报为养护工,财政局局长填报为会计……商水县共公示了5名省劳模候选人,其中实际有3位领导干部,比例占到了60%。(5月
17日《大河报》)
“能上不能下”一直是中国官场的痼疾,某些领导为何在评劳模时却“弃官”了、“能下”了、将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了?道理并不深奥,荣誉多了不但不会压身,反而关涉名与利,甚至还关乎领导们的升迁。更重要的是“弃官”、“混同于老百姓”操作起来很容易,而风险实在也并不高。
其实,这已不是什么“人咬狗”的新闻。2003年“五一”前,在河南濮阳市劳动模范评选中,数十名领导干部弄虚作假,他们有的直接以编造的“工人”、“农民”身份申报,有的隐瞒自己的领导职务,以“会计师”、“农艺师”、“经济师”等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有的还“调换”了工作单位。那么,到底是什么催生出这样的怪胎呢?
看起来,各地的劳模推荐评选制度也是很严格的,有的规定要经过基层推荐、单位初审、评审委员会再审、评选单位公示等程序,有的要求推荐评选对象须经本单位职工大会讨论同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在当地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但事实上,许多基层单位在推荐评选候选人时,程序上却缺乏起码的公正,远远谈不上公开透明,甚至可以说是在搞暗箱操作。往往是候选人推荐上去了,而与其同单位的人除了领导之外却对此一无所知,只有当开始公示或者说评选结果揭晓了,人们才知有评选劳模这码子事。
如今,某些荣誉的授予,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官意而非民意的体现。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当前某些地方施行的制度,是自上而下的荣誉授予而不是自下而上的荣誉评选,很多荣誉的授予,通常是上面分配下来荣誉名额,然后下级组织进行申报。而申报的过程,却并不是非常公开,根本没有经过海选;后期的评审委员会评选,也并不是在公开的场合下进行,没有媒体的现场报道,更没有处在公众的监督之下。可以毫不客气地说,这样的荣誉是报出来的,而不是评选出来的。
以“会计”身份被评上省劳模的商水县财政局局长翟来启说,“按哪种身份申报,是县总工会分配的。按会计师申报,我不知道妥当不妥当,是县总工会操作的,是县评审委员会通过的。”而当地工会负责人则说,“说实话,我工会主席能当啥家?当时是领导开会研究的。领导咋安排就咋安排。”由此可见,当地的劳模申报推荐只不过是“安排”而已,哪有基层群众的话语权?寥寥数语,就清楚地揭示出了劳模申报评选中的弊端。
稍加思索,你就不难发现,这种评选模式其实与当前某些地方的官员任用模式并无二致,那就是“少数人选人与在少数人里选”。由少数几个领导从少数人中圈定推荐的人选,然后又由为数不多的评审委员会成员敲定最终的名单,这一系列的操作过程,根本没有公众什么事,人数占据多数的他们只是被动的旁观者。虽然表面上看又是推荐又是评选又是公示,好像很民主,但因为这种评选不能覆盖大多数的人,在候选人的来源上已出现问题,而且搞定少数人要比搞定多数人的难度小得多,所以,评选中常常发现造假、评选结果时不时出现失真,就不那么让人感到奇怪了。
领导“弃官”当劳模,说到底,这是在与普通群众争荣誉,是在搞“赢者通吃”。而这背后的根源,正是对权力制衡的无力——要么是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去主动攫取荣誉,要么是官员之间互相利用、互相提供便利,将作为公共产品的荣誉作为私人礼物奉送。
在各种荣誉频频失真之下,荣誉的光环已不再那么神圣,其公信力已大受损害,人们往往对其投之以怀疑的目光。在这样的语境下,榜样的引领作用必然会大打折扣,这无疑是一种悲哀。
让那些“弃官”当劳模的领导真正弃官,让荣誉是真正评选出来的而不是“报出来的”,让老百姓成为荣誉的把关人,只有这样,或许才能杜绝种种怪现象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吧。
(稿源:红网)
(作者:孙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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