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砍柴:糟蹋毁容香格里拉 以艺术的名义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 10:34 新京报 | |||||||||
陈凯歌先生导演的电影《无极》,其惹人注意的新闻总发生在影院之外。先是被胡戈用一个馒头奚落了一下,然后再在奥斯卡奖外围就折戟沉沙。日前,建设部副部长批评《无极》剧组使香格里拉碧沽天池自然景观造成破坏。 当然,这些垃圾并不是陈导自己扔的,可他作为导演,对景区环境的保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此看来,即将成为奥运顾问的凯歌先生,上岗前得受起码的环保教育,告诉他不
人一成腕,事务繁忙,也许陈导注意不了这些“细节”,可民间老百姓花钱租一辆汽车,还给车主前也得收拾得干干净净,更何况不可复制的天池景区?我认为更要追问的是:谁给了《无极》剧组糟蹋景区的权力?为什么要迎合这些如古代皇帝选妃一样四处挑选外景地的大导演?难道仅仅是因为他们给得起大价钱吗? 以艺术的名义来糟蹋自然景观,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比陈凯歌名头还要大的一位导演,当年在人间仙境九寨沟拍某部大片,给当地的环境也造成了不小的污染。作为一个普通游客,你去九寨沟游览如果摘一片树叶都有可能被处罚,而这些大导演为什么就有法外特权呢? 那些给《无极》剧组糟蹋风景区特权的人,当然是景区的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为什么这样慷慨,说白了就是“崽卖爷田不心痛”,这景区不是他自家的,对“可持续发展”的考虑没有必然的自我要求。苏东坡在《前赤壁赋》中说:“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尽,用之不竭。”明月清风这类大自然美景确实没有哪个人明确所有,但承载明月清风的山水有主,像香格里拉、九寨沟这类人间仙境的主人是国家,也可说属于全体国人。这样的所有权在现实中却往往很尴尬,容易被蚕食,因为它不同于一般的私有财产,明明白白地在产权所有者的控制之下。这类大自然景观,由名义上的所有者全体人民委托给政府看管,政府再委托给具体的职能部门,有的还委托给盈利机构。 三两下倒腾,最终倒是看管者拥有了最大的处置权,看管者可以通过种种方式获益,而其承担的风险却很小。 因为对看管者的不放心,所以才有另外的监管部门再来监督这些有很大处置权的人。可是《无极》拍完这么久了,有关建设、环保部门为什么要通过新闻媒体才能了解?许多环保案件都是这样,通过媒体曝光有关部门才能得知。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很复杂,我以为很重要的一点是在独立的第三方监督力量没有真正具备之前,内部的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很容易形成利益共同体,甚至会为了局部利益形成一种心照不宣的“合谋”关系。 因为看管者把不属于自家的公共牧场当回事,监管者也对不属于自家的公共牧场做认真的监管,所以《无极》剧组才有大摇大摆进香格里拉乱扔垃圾的特权。我现在关心的是,这事将如何处理,包括大名鼎鼎的陈导在内,是三缄其口或者是轻描淡写地道歉了事?我觉得大伙儿有理由期待有关部门最后给公众一个交待。 □十年砍柴(北京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