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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士君:从邹春兰到王治郅再到举国体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 18:01 新浪财经

  □周士君(牧野风)

  昔日威震“举坛”的冠军邹春兰,如今已成为一个标志性符号,她促使我们不得不对举国办体育的陈旧体制进行深度反思。体制内的她,是光芒四射的全国冠军,体制外的她,却沦落为穷困潦倒的搓澡工。“金牌至上”的竞技体育,使邹春兰当运动员期间吃药已酿下严重后果,如今她体内的男性激素竟比普通男性还高。邹春兰的坎坷经历,既印证了中国运
动员制度的缺陷,更体现了转型期体制内外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公。(5月6日《南方都市报》)

  曾在举重运动领域屡屡打破全国乃至世界纪录的邹

春兰,在其服役期间共获得9块金牌,也可谓衣“金”还乡了。可这位在体制内屡创辉煌的举重冠军,一旦退役之后,几年运动员生涯除了留给她一身伤病外,就是因择业受挫而导致的坎坷和窘境。而随着那些“让女人长胡子的药”的内幕曝光,其所获金牌之含金量也受到质疑,举国体制下的竞技体育仅仅将运动员作为“夺金”工具的弊端也再次凸显出来。由举重冠军邹春兰退役后的择业窘境,也不禁令人回想到王治郅当年与举国体制的竞技体育发生的矛盾和冲突。当年王治郅加入“小牛队”打上NBA之后,一向口碑甚佳的王治郅,因不服从中国篮协的“召唤”,并以个人需留美训练和参加美国的
夏季联赛
为由滞美不归。面对“失控”的王治郅,中国篮协将其开除出国家队。4年之后,尽管王治郅与中国篮协各自捐弃前嫌上演了“将相和”,但举国体制与运动员个人权利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依然难以掩饰和修补。在举国体制之下,运动员的成长和进步都离不开“祖国的培养”,故而运动员“为国争光”乃至牺牲个人也理所应当。这样以来,运动员自然也就失去了主张个人权利的权利,直至其在一个个的“夺金”计划或行动中被“工具化”。

  实际上,在运动员和运动队之间关系缺乏必要的法律机制约束的情况下,运动员和运动队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也难以从法律的角度予以明晰化。而运动员与运动队的合作关系也就只有维系在以“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为包装的“金牌至上”之上了。即只要运动员能依照运动队的“夺金”计划冲锋陷阵,其间的互动关系便也可以一好百好,一旦运动员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再充当运动队“夺金”行动的工具,他们所面临的前景,便也无非是要么继续被现有体制所“包养”,要么被无情“抛弃”而“从头再来”。这也是在举国体制下,难免屡屡出现王治郅和邹春兰此番情形的原因所在。

  所以说,由邹春兰,到王治郅,已促使我们不得不对现有的举国办体育的旧体制做出如下思考:国家对运动员实施全包式无偿投资的培养方式,以及仅将运动员身份和成绩与“爱国精神”和“集体主义”挂钩的管理模式,导致运动员和运动队之间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严重错位,更人为压缩了运动员的自身发展空间。而在“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渲染和驱动之下,更令体育背离了其本义,最终令许多运动员成为“金牌至上”的牺牲品,即一旦失去“夺金”能力,或一旦离开体制内的“包养”,当初叱咤风云的冠军,也难免尽显其“废人”本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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