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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洪溥:金融稳定金融生态与金融业的大局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 17:46 新浪财经

  沈洪溥

  从不同渠道的政策信息分析,中国金融界已经步入多事之秋。市场早就传闻,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以及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参加的五部委联席会议已提上日程,而在国务院层次上的金融协调机制——金融稳定协调委员会也在开始酝酿。不过到目前为止,传闻仍是传闻,没有变成现实。

  外部人可以想见,各大部委相互协调过程的复杂性及难度之高,部际协调机制的难产凸现了我国金融政策整体利益博弈的困局,更折射出了中国金融体系改革与建设进程已经遇到了“硬骨头”。

  一、金融局部改革的众说纷纭掩盖了系统性问题

  从国内政府层面的关注点和传媒的兴奋点来看,国内金融领域似乎还存在着大量的系统性问题亟待解决。比如,在银行领域,人行、

银监会谈论最多的是银行业的改革,包括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和农信社、城商行的改革;在证券市场,证监会关注的焦点是全面股改,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要并轨;在保险领域,保监会强调保险公司设立的规范化和农业保险的可行性……诸如此类的问题,表面上,可以说争执是激烈的,建议是充分的,研究是到位的,大有上下互动、百花齐放的态势。

  但是,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问题讨论热烈的背后,实际掩盖着“条块分割”的虚火。在银行领域,讨论“银行系”基金公司风险监管时,媒体聚光灯齐刷刷投向了银监会,证监会的声音被忽视了;证监会成立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首次出手清算广东证券时,业内也没有理睬人行,而人行在几个月前还曾经委托建银投资和资产管理公司托管清算了多家券商……因此,在笔者看来,就中国金融领域的具体问题讨论越热烈,其中暗含的交叉内容也越多,蕴涵的问题也越大。当银行、证券、保险,甚至国资领域在某一天“各说各话”却等同于“同义反复”的时候,也就表明中国的金融体系已经彻底地陷入了无组织。

  尽管“一种问题对应一种解决方法”,但是,组织系统的问题,却很难用“星火燎原”或“各个击破”的思路去解决。破解金融领域的问题,最重要的不是问题点,而是系统协调。从系统论角度看,当一个系统出现了问题之后,在节点上无论怎样想办法也是事半功倍的。

  比如股改问题,证监会前期调查研究所耗费的时间,参与方案设计专家的档次应该说都是足够的,但从一批试点到全面股改,真正操作起来感觉还是问题丛生,政策出台的监管者被市场诘难得被动异常。详加考察,才发现原来是国资机构没有和证券监管机构协调好。因此,“股改”的问题“点”来自“系统”,股改的前期争议和后期的只不过把国有资产和资本市场的隐藏问题表面化了。目前,尽管“全面股改”已经磕磕绊绊行至中盘,但即便“全面股改”顺利完成、证券市场也保持相对平稳,也很难说资本市场的最大问题已经解决,没有了

股权分置的证券市场从此就可以走上平稳发展的路径。内在逻辑在于,“股权”是节点的问题,解决了名义上的“分置”,解决不了全局性“权利不对称”问题,当一个部门用心去解决看似属于其本部门范围内的问题时,反而会受到全局性问题的掣肘,与其他部门发生管辖权冲突就是明证。

  仍是证券市场,证监会出台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针对国有独资的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职责定位就包含“参与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这标志着它可以名正言顺地出手清算托管问题券商。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也可以依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模糊地引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来参与券商清算托管。而在重组建行股份时候分立出来的建银投资,其主要工作应该说是处置建行的非银行资产,但是到了7月初,央行正式表态“支持中央汇金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公司用市场化手段,对重点券商实施市场化财务重组”。在接下来的两个多月中,建银投资先后参与了华夏证券、

南方证券和北京证券的重组工作,分别出资十几亿乃至几十亿元成为三家证券公司和两家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东,而这些出资全部来自其发行金融债券获得的100亿元收入,建银投资的注资对象主要还包括湘财、中富、天同、华安、科技证券等,目标是二十家券商,最终要做“金融控股公司”。于是,随着资产管理公司托管清算闽发、汉唐、辽证,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出手清算广东证券,再加上建银投资,在问题券商市场再次出现了“多龙治水”的计划经济传统顽疾。

  二、别让部门利益侵害“金融生态”

  在真正典型的计划经济时代,“多龙治水”并不常见,常见的反而是一统到底,“一根线”统领“万颗针”,即便部门之间有权利交叉,但是总有一个强力部门协调计划的运作和实施。随着部门利益逐步苏醒,多部门管辖相同领域的问题开始变得严重,权力交叉、利益交叉错综复杂,政出多门成为经济领域的典型问题。更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曾有过的体制改革实践,由于后来主事者的想法调整、位置调整,往往“压下葫芦起来瓢”,老问题换个面目再次出现,而且矛盾变得更加突出,银行业改革就是明证。

  2003年银监会成立时,当时评价是“银监会的成立,将使中国金融监管的三驾马车真正齐备,对于增强银行、证券、保险三大市场的竞争能力、更大范围地防范金融风险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总之,是金融体制改革领域了不起的成就。当时的想法很完美,银行、证券、保险各管一摊,过去的共同母体——人民银行后退一步去负责货币政策。但是当人行真正“逍遥”了之后,这个部门在微观主体领域也就没有了自身利益,这在以权力大小衡量部门重要性的体制内,显然是部门弱化的标志。眼看着监管权限没有,单纯的货币政策也自然没有了施展空间,这样,逐步让自己以某种名义返身嵌入金融监管领域就成了当然之选。此时,尽管汇金公司是财政部的全资子公司,汇金的5000万元注册资本金为财政部出资,但汇金所运用的资金,却来自央行的外汇储备。于是,当年的央行再贷款被翻了出来,汇金依此为名义可以辖制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出资人,汇金注资国有商业银行,能够完成以商业名义的控股;通过拆分建行,使分立的建银投资延伸业务领域进入证券行业……

  汇金的几步棋走得严丝合缝,让几个相关领域监管部门无话可说。业内的共识认为,汇金公司的资产——外汇储备属于央行资产,对应的负债是央行发行的钞票;外汇储备的投资收益对应的是央行发行钞票支付的利息——存款准备金利率。因此,汇金公司的资产不应划入财政部名下。

  然而,央行的努力并没有能够很好地平息部门利益争执。国资委刚刚完成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显示它所掌控的金融性国有资产逐步成型,尽管根据国务院的相关条例,国资委是非金融国有资产的出资人代表。此后,财政部又明确表示,财政部是“国有金融资本的出资人代表”。但是国资委解释说,上述金融企业的股权由国资委所属企业出资,按照产权归属自然要划归国资委登记……

  现在的问题是,地方国资部门是不是会上行下效成立“地方金融控股机构”。一年以前,财政部还言之凿凿地认为,无论国资委还是财政部都不宜作为金融国资的出资人,毕竟,如果国资委作为国有金融资产的出资人,将不可避免地增加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而今天当财政部门终于决定伸手的时候,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的纳税和上缴利润又都会作为财政收入,国有金融机构与国有企业之间的资产转移,不过是从财政部的左口袋转到右口袋而已。

  就这样,财政部、国资委和汇金公司都在抢着担负金融资源“守护神”的职责,并且从目前看似乎都有其合理性,但是,从未来的中国金融体系需要出发,我们真的需要三个“门神”吗?特别地,当地方政府借道“地方金融控股公司”插手地方国资市场的时候,谁能说得清我们有多少个“门神”呢?

  我们的金融系统并不完善,金融制度也有缺陷。比如法规,这是系统中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有了法规,很多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但在政出多门的环境中,很多不是问题的问题就会重新成为问题。我们必须理解的常识是,金融资产本来就具有体系性。因此,无论怎样优秀的“管家”,无论这些“管家”对专业问题有着如何透彻的了解,有如何充分的理由参与管理。在当今条件下,所有看似头头是道的解决方案都难以取得预想的效果。

  道理很简单,水已经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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