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又到了,综观近一周内的新闻媒体,最流行的不是与“劳动”这个神圣字眼相关的东西,连篇累牍的不管是景区介绍,还是出行指南,还有购物指导,等等,都是与“黄金周”相关的内容。除了各地相继召开的劳模表彰大会还稍微带有庆祝“劳动节”的意味之外,“五一”几乎已经成为一种集中度假的节日,一种集中消费的节日。
在这个节日中,除了少数的劳模之外,商家、导游、媒体、消费已经成为节日的主体
。难怪有人这么说,“黄金周”已经逐渐取代“劳动节”成为一种新的节日称呼替代品。
当然,我们推行“五一”长假,的确是为了拉动消费,刺激消费,促进经济活跃。这种初衷和愿望不管是对于经济发展还是民众生活的调节与改善,都是意义深远的。但关键是我们绝不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一味推崇“黄金周”而淡化了“劳动节”这个意义更加深远的节日内涵。
大家都知道,“五一”是国际劳动节,是全体劳动者的节日。它源于1886年5月1日美国芝加哥二十一万六千余名工人为争取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而举行的大罢工。为纪念这次伟大的工人运动,1889年7月第二国际宣布将每年的五月一日定为国际劳动节。我国于1949年12月将五月一日定为法定的劳动节。据资料介绍,当时的劳动节是举国欢庆,人们换上节日的盛装,兴高采烈地聚集在公园、剧院、广场,参加各种庆祝集会或文体娱乐活动,并对有突出贡献的劳动者进行表彰。
从这一点上看,我们设立“五一”劳动节,在“五一”放长假,本意是为了纪念伟大的劳动者,是为了掀起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意识,更是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唤醒全社会的热爱劳动意识,积极参与劳动意识,用劳动改变生活水平意识。而不是仅仅为了拉动消费、刺激消费。同时,在劳动者之中,普通劳动者才是最值得尊重的,他们更应该享受到自己节日的欢乐,但动辄巨额的消费,让普通劳动者感到的肯定不会是节日的惬意,而只能是囊中羞涩的不平。这怎么能激发他们的劳动热情,又怎么能形成尊重、热爱劳动的社会氛围呢?因此,这种把目光和行为的出发点放在“黄金周”上的做法,是对劳动节自身内在意义的一种弱化,是对人们热爱和尊重劳动意识的一种人为消退,更是一种偏离节日积极主题的浮华行为。
我们不能让“黄金周”冲淡劳动节的积极主题。但发展社会、经济的事实也告诉我们,更不能对“黄金周”一票否决。关键是要在坚守劳动节节日主题上下功夫,除了表彰劳模之外,我们还要通过媒介和舆论工具,引导人们把目光投向可敬的普通劳动者,我们的党和政府更应该把目光从简单地关注“黄金周”收入上拉回来,多考虑以下普通劳动者需要什么、希望什么,应该怎么为普通劳动者办些实事,让他们享受到节日的欢乐和对自身价值的骄傲。而作为节日消费的实施者的商业机构和其他服务机构,更应该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多考虑考虑普通劳动者的承受能力,多为普通劳动者提供优惠的服务和体现社会尊重内涵的优待。毕竟没有他们,也就没有我们的商业运行!
(稿源:红网)
(作者:许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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