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旭东:土地寻租触目惊心 铁腕整饬刻不容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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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 07:5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尤旭东 早在数年前,国土资源部就发布文件,叫停土地协议出让方式,要求所有经营性项目用地都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它的颁布曾被业界称为新一轮“土地革命”的开始,“招、拍、挂”自此成为国内土地供应的主渠道。建设用地由于其特殊的国有垄断属性,在中国也成了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政策的本意在于,将土地出让的方式 土地“招拍挂”政策走样,地方优惠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明显相悖 但从实践的角度看,政策在施行过程中却因为各种原因、各种利益关系而走样。笔者曾看到过这样一份文件:某地开发区管委会致函当地国土资源局,要求将某地块以挂牌方式出让给某已入驻开发区的企业。为达此目的,函内明确提出,“设置挂牌出让条件”一二三四条,细看之下,全是欲受让企业才具备的条件,在这样人为事先设置的条件下,其他企业想插上一脚并将该地块摘牌,其概率几乎为零。不能不说,这是一种变味的“挂牌”。其实这也并非什么新鲜事物,只不过是国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定律的又一演绎罢了。 再有,一些地方制定的优惠政策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明显相悖,有的地方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以优惠政策、扶持企业之名,行倒卖地皮之实。一些企业以办教育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名划拨圈地,然后改变土地用途搞房地产开发,导致土地变相非法入市。有背景的企业只须在挂牌前跟地方政府充分“沟通”好,按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拿下地块,超出部分,由地方财政予以返还,或在各种费税方面获得返还、减免政策,客观上制造出新的不公平。凡此种种,非但与“招、拍、挂”所追求的三公原则大相径庭,同时也容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土地出让过程中各种违法行为丛生,权力寻租现象触目惊心 正因为土地出让过程中各种违法行为花样百出,所以才有了这样的一组数据: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的7年中,全国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00多万件,涉及土地面积近500多万亩,比2004年全国新增的建设用地总量402万亩还要多出近100万亩。有关部门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对新增建设用地进行检查时发现,我国前几年违法用地平均占新增建设用地总宗数的34%,有的地方高达80%以上。 与此相对照的另一组数据是,在中国的前100名富豪中,约有4成涉足地产业,而福布斯全球富豪榜中,500富豪只有30人左右是地产商。有学者曾撰文指出,造成此现象的原因并非因为房地产业已成为中国的黄金产业,而在于房地产业是国内最大的权力寻租场所。很多大案要案、金融犯罪,其背后都与土地密切相关。而且,目前土地违法出现了地方政府主导的特点,其表现之一是,地方政府违法带有普遍性,凡是性质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几乎都涉及政府。这已充分说明,作为永远没有供给弹性的生产要素,土地市场上的权力寻租行为是多么触目惊心。 正如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所指出的,“一切有权力的人都爱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经验。”或许这种对权力的运用总会打着“经营城市”或“发展是硬道理”之类的美名,但无论如何,无法摆脱权力寻租的嫌疑。因为从公众的视角来看,“绝对权力”加上“绝对利益”终将形成“土地的绝对腐败”,事实上,这也已经成为引发高层关注的全国性问题,成了民怨极大的民生和社会问题。由此看来,在行政、法制、监督各个层面多管齐下,整治土地市场上的权力寻租行为,应属当务之急。 (证券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