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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腐败也有正面功能就是受雇于腐败者集团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08:23 《新青年·权衡》杂志

  市场化改革与腐败的复杂关系

  市场化改革和市场制度虽然不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根源,但是,市场化的过程的确使腐败和反腐败的形势变得相当复杂。其原因还要从二者的同构异质上去寻找。笔者曾经从实证分析的角度考察过腐败的问题(参见拙文“腐败与贿赂的经济分析”,原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4年第1卷总第6期,收入《中国转型中的制度结构与变迁》,经济科学
出版社,2005。),对此做过如下的分析和论述。腐败既然是以公权谋取私利,必然表现为一种权钱交易。而市场化改革的过程则是权力和利益转移和再分配的一种方式。在人类历史上,权力转移和再分配通常只有两条途径:一是强夺,二是购买。革命是夺权,不管被剥夺者是否愿意,都要强制实施,一般也不给予相应的补偿;改革是买权,不仅要征得出让权力者的同意,而且要给予相应的补偿。既然执掌公共权力进行公益决策的人不肯放弃和交出他们执掌的权力,改革又不能从其手中强夺,只能购买,于是就形成了权钱交易。“在这种一般的和共同的形式下面,既有法律和政策允许的交易,也有法律和政策不允许的交易,还有法律和政策尚未涉及的交易,其界线是很难分清的;不仅如此,在实际经济生活中,非法的交易往往打着合法的招牌,合法的交易往往要通过和借助非法的手段来实现。一些变通的、非正式的权力(利)转移中的交易,更是界限不明,往往有一个从非法走向合法的过程,改革中的很多变通措施、过渡形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往往是先有腐败和贿赂行为涉足,然后再由正式的和稳定的安排加以确认和规范”。在改革过程中,这样的事例可以说是府首即是,多得不胜枚举。正是基于此,笔者指出了腐败的二重功能,提出了在反腐败的同时,如何利用腐败的问题。并写下了下面一段话,“改革的结果虽然能够缩小腐败和贿赂产生的客观基础,但是改革的过程却为腐败和贿赂行为的滋生和蔓延创造了活动的空间和条件,并要借助于腐败和贿赂行为来推进。因此,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改革过程就是一种以权钱交易为中心的以毒攻毒的过程。这不仅增加了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而且增加了改革中反腐败和反贿赂的复杂性和风险性。不仅是改革易于诱发腐败和贿赂,而且改革还会产生腐败和贿赂(这句话中的 “改革还会产生腐败”之说表述不大确当,应当改为“改革的失误还会产生腐败”。);不仅是改革要抵制腐败和贿赂,不使其发生革命,而且是改革还要利用腐败和贿赂,以便减少权力(利)转移和再分配的障碍。由此可见,腐败和贿赂不仅可以瓦解一个旧制度,而且在创建新制度中并不是毫无作为,而是同样有其积极作用的”。这就成为一些人批评笔者为腐败行为张目,与腐败分子沆瀣一气的罪证之一。

  其实,这种批评貌似有理,实则荒唐。

  其一,任何事物都有两重性,这是辩证哲学的常识,腐败也不例外。也就是说,再好的东西都有负面影响,再坏的事物也有正面作用,即“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伏”。古人早已懂得这个道理,何况今人。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好和绝对坏的东西,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个方面,光明和黑暗互依,天使和魔鬼同在,阴阳相克相生,此乃万物不变之理。

  其二,在经济学和整个学术理论研究中,有所为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区别。实证研究所要解决的“是什么”和“为什么是”的问题,这就要进行事实判断,是就是是,非就是非,有就是有,无就是无,既不能因其小而漠视,也不能因其大而以偏概全。即不能以价值立场而进行选择和决定取舍。规范分析所要解决的是“应当是什么”和“应当做什么”的问题,就是要在事实判断的基础上进行价值判断,以做选择和以定取舍。就腐败问题而论,指出腐败有正面功能,对这种功能加以分析,并说明其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利用,是事实判断,是实证分析,至于应不应当利用,应当如何利用,利用它是利大还是弊大,则是要通过价值判断和规范分析解决的问题。认为指出腐败有正面功能,就是在政治上反对反腐败,就是受雇于或者受贿于腐败者集团。这样的逻辑未免太牵强了吧。承认不承认腐败有正面功能与持有不持有反腐败的立场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这里不仅有对其正面功能大小的比较,而且有对其好坏的判断。这是要做具体分析的。一是权衡利弊,做出选择,二是看对谁有利,对谁有害,三是要抓住根本。事实上,在分析了腐败有正面功能的同时,笔者也明确指出,使权钱交易尽量公开化,即采取竞卖的方式,“是改革过程中减少和防止腐败和贿赂行为的一个比较有效的手段”。很多理论家连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的区别都没有搞清楚,就在这里大发议论,难道不值得反思一下吗?

  其三,与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紧密相关的一个问题,是政治批判、道德批判和学术批判的关系问题。记得在1992年,笔者就讨论过政治批判和科学批判的问题(参见拙文“论经济学的科学批判和科学评价”,原载《中国书评》1994年第1期,收入《中国经济学和经济学家――张曙光经济学书评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说明了二者在批判的目的、针对的对象、所使用的手段、产生的作用和造成的影响等方面的区别,明确指出,在改革开放前政治挂帅、阶级斗争为纲的环境中,特别是在“文革”时期,用政治批判否定和代替科学批判造成了巨大的恶果,也说明了在改革后相对比较宽松的政治社会环境中,学术批评空气比较沉闷的现实。然而,自那时以来,随着改革中发生的失误,出现的反复,产生的问题,社会矛盾日益尖锐起来,一些人又祭起政治批判和道德批判的大旗,这也成为转移视线的一着妙棋。当前对经济学和经济学家的批判就是这种政治批判和道德批判的一个典型,而在腐败问题上对经济学和经济学家的讨伐更清楚地证明了这一点。因为,这种政治批判和道德批判是以怀疑对方的人格和能力为依据,以脸谱化和标签化为手段的,这就从根本上革除了平等对话和理性讨论的余地和空间,有悖于学术批评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批评者与被批评者势若水火,根本没有什么交集,既无对话和讨论的基础,也无对话和讨论的内容,或者说无话可对,无论可讨。但是,在目前的制度条件下,政治批判和道德批判的强势地位往往会混淆政治批判和学术批评、道德评判和学术评价的界限,甚至用政治批判和道德评判代替学术批评和学术讨论,使整个社会形成一种不思和反智的趋势和潮流。我们的民族已经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多少才华横溢的学者倒在了政治批判的枪口之下,难道这种悲剧还要继续重演下去吗?

  其四,政治批判和道德批判均以自己的好恶为转移,我是你非,我功你罪,我善你恶,当然可以打着为民请命的旗号,也可以借煽动社会情绪来呼风唤雨,推波助澜,但用不着花功夫搜集证据,弄清事实,完全可以信口雌黄,欲加之罪,也可以掐头去尾,断章取义,一切以打倒对手、丑化对手为目的。在腐败问题上对经济学和经济学家的批判就是最好的证明。然而,学术批判既没有那么简单,也没有那么容易。你得花功夫,首先,要认真阅读他人的著作,弄清楚对方的观点,其次,你得找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包括理论上的错误、逻辑上的矛盾、资料上的疏漏,再次,你还得阅读相关文献,确定批判的角度、理论上的依据以及驳倒论敌的方法等。这并不事情的结束,你的批判能否站立得住,还要经过被批评者的反批评和同行专家的讨论和审议,有些问题也许还要一直讨论下去,不可能有政治批判和道德批判那种非此即彼、明确无误的结论。

  基于以上所述,为了中国的改革大业,为了中国的学术事业,区分一下政治和学术、政治批判和学术批判、道德评判和学术评价既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完全可能的。作为公共知识分子,关注政治、关注社会,关注民情和民心,是其应尽的责任;作为学者,应当做好学术讨论和学术批评,并将二者理性地结合在一起。这是推进中国改革和发展中国学术的奠基之举和必由之路。

  2006-01-13,于北京方庄芳城园

  张曙光: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主要研究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制度和制度变迁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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