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芳:路桥不应被当作无期限的摇钱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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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 09:01 中国经济时报 | |||||||||
■林金芳 在广东省74个公路收费站中,预计还贷期超过30年的收费站有33个,占45%,有6个还款年限超过100年,其中河源江面收费站竟达756年!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钱,换句话说,老百姓还要交756年的过路费,才能从此“免费上路”。(《南方日报》2月22日)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这曾经许多省公路建设快速发展的成功经验,如今,这个曾给人民带来福址的好政策,却走向了决策者原意的反面。在这样的公路建设模式中,还贷期越长,就意味着收费期也越长,受害最大的,无疑还是老百姓。就拿这个河源江面收费站来说吧,据广东省交通部门的数据,2004年河源江面收费站共收费649万元,却只还贷31万元。这样的还款方法,老百姓莫不是真要交近八百年的过路费才是个尽头?另外,其他的“过路费”又到挪用到哪里去了? 这么光怪陆离的现象,我看决不是“仅此一家”。此前被媒体曝光的“洛溪大桥”就是一例,怨声载道的“首路机场高速公路”也是一例。这些桥和路,被某些地方政府和部门,以及路桥运营商当作摇钱树,一摇少则二三十年,多则上百年,甚至闹出今天这么一个756年的笑话。有研究者专门做过细致的论证,“路桥收费”中有着难以令人置信的利润。以沪深股市上市的高速公路为例,深高速(600548)、宁沪高速(600377)毛利率超过77%。据说普通收费员的月收入就高达6000元。 到2005年为止,中国的收费公路为15万公里,其中只有不到20%为经营性收费公路,其余都是各级政府“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式的非经营性收费公路。按理说,这种非经营性的“还贷收费”公路,是政府向民众提供的公共产品,是应该免费的。“收费还贷”的底线是,还清了银行的贷款以后,就应当停止收费。“路桥收费”不是无期限摇钱树。事实上,国家的《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都有类似的规定:一旦贷款还完,就应当撤站停收。 可是今天,这种以延长贷款期限变相延长路桥收费的现象,却再一次使问题变得扑朔迷离。难道一条公路一年真要那么多的运营和维修费用吗?那些钱到哪里去了?这里面有一个多大的黑洞?这一切,我想,应该有审计或检察部门的介入和调查。“公路”到底是谁的路?是“公共”的“道路”,还是只属于某些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公家的路”?以前,“贷款修路”后向公众收费,这些部门会说这是国际惯例,现在民众一觉醒来,才发现,在美国、日本等国家,绝大部分公路是政府免费提供的,收费公路极少。 现在的中国,路桥收费实际上已经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我们常说频发的交通事故是因为司机利欲熏心,为了挣几块钱而不惜拼命超载。实际上,司机不超载,在当前的路桥收费状况下,其实很难有钱赚。此外,“路桥收费,XX城市之累”的报道,在媒体上不绝于耳。这些收费障碍就像一颗安在城市交通枢纽中的肿瘤,如果任其长期“安营扎寨”,恐怕,这个城市未来的GDP增长,一直都会被这颗肿瘤消耗不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