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晓鸣:国有资产的流失为什么没有人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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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 10:34 珠江晚报 | |||||||||
“北京国企在最近的清理核资中发现大量资产损失。昨天,北京市国资委发出通知,要求相关国企对资产损失原因进行分析。分析是由于决策程序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完善还是由于控制体系不健全造成的损失,如果是个人决策原因导致的损失就必须分析个人决策行为是否对损失负有决策责任”。(见昨日《新京报》) 对于国资的大量流失,北京市国资委只要求属下“自我分析”,态度何其友善啊!
据媒体披露,我国经营型国有资产大概有11万亿,几乎相当于现时人口人均近一万的资产规模。可是,打着改革的名义把国有资产送给私人的现象并不是个案。只要我们打开网络搜索引擎,以“国有资产流失”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得到的信息铺天盖地而来,都是关于国有资产被贱卖、半卖半送、干脆白送的文字。 国有资产大多是土地、厂房、办公楼、矿山等,这些宝贵的资源性资产,一到了改革的“股份制改造”的环节就不值钱了,这种1000元受让一幢楼房,几亿资产的企业,以一千万、二千万的价格出让的改革为什么能在全国各地大行其道? 值得玩味的是,国企改革中有个惊人相似的现象:低价、无价受让国有企业资产的,要么是原来的经营者,要么是与原经营者有千丝万缕关系的人,他们往往今天入股明天就分红。在企业还属于“国有”的时候,他们不顾企业状况和职工死活,吃里扒外,只顾自己拿高薪,故意把企业搞垮,可一旦“转制”,便取国家而代之,把自己的亲信和亲戚网络成员工,而把大量的职工一脚踢出去,自己轻而易举地便成了脑满肠肥的“资本家”。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不知出台了多少文件,制定了多少法规。新闻中说:“只有认真分析损失产生的原因,才能如实客观地认定损失责任,从而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遗憾的是,几乎每一次国企改革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后,有关方面所说的都是同样的话,可百姓却从未见过哪一个因国企改革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决策者和参与者,被“客观地认定损失责任”,相反,倒是有越来越多的原国企厂长,摇身一变变成“国企改革之后的公司董事长”。 面对如此怪事,百姓们不禁要问,国企改革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现象什么时候才能得到有效制止?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国有资产的流失为什么没有人负责? 东方晓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