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华:哈尔滨天价医疗费事件并非极端个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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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 09:20 中国经济时报 | |||||||||
■周明华 自去年11月哈医大二院爆“天价医疗费事件”过去近两月后,卫生部首度直面记者叩问。据1月11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毛群安,在1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称,尽管天价医疗费事件是一个极端的个案,但是它对整个卫生系统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卫生部非常重视调查结果,也希望这件事情得到严肃的处理。
卫生部官员首度出来表态,称非常重视该事件的调查,并希望严肃处理这起影响极坏的案件,这样的表态虽然稍嫌迟缓了一些,但毕竟是一件好事。 但把这一事件定性为“极端的个案”,笔者却无法苟同。所谓“极端”,是指事物顺着某个发展方向达到了顶点;“个案”是指个别的、特殊的案件。照此逻辑看,天价医疗费事件中暴露出的种种问题,不仅看不出特殊性,且远非达到极坏影响的“顶点”高度。 由此看出,这样的事件根本不是什么“极端个案”,而是很多地方极为普遍的现象,只是未达到哈医大二院那样的恶劣程度罢了。比如,据去年12月14日《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患者诸少侠2004年9月13日进入深圳市人民医院,2005年1月10日病逝,住院119天。该院账面显示,住院费竟达90余万元天价,甚至在病人已去世,医院仍打出费用账单共15184.72元。这就是最新的明证。 说天价医疗费事件非“极端个案”,更重要的理由是:这一事件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在全国各大城市的许多公立医院里,几乎都是可以找到“替身”的。源于“替身们”的长期存在,10年医改失败。理论上用不着推断,单就近一半的公民生病住不起医院,捂着痛肚望断医院路,超九成公众对医改的不满,便是社会实证。 患者翁文辉在哈医大二院花了500多万元后有媒体报道超过1000万元,如单就数百万这个数字来说,“极端”还说得过去,但诸如卫生行政部门对公立医院的监管缺失、专家违规外出会诊、医生收受患者和药商“红包”、宰人的大处方和重复检查等等医卫怪状,百姓见得还少吗? 不管是之前卫生部官员避谈天价医疗费事件,还是现在的“极端个案论”,都显得极其耐人寻味。医院出了丑事,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当然难辞其咎。且百姓在这个几乎集纳所有医卫问题的“天价事件”面前,希望看到的作为是: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和盘托出代价,补益新医改的重制内涵,一举整饬医卫歪风,扭转看贵难之困局。 于此节骨眼上,卫生部官员道出的“极端个案论”,虽非为当地卫生部门刻意开脱,但客观上却“空投”给了他们一个信息安慰——既然是“极端的个案”,那当然就没有什么普遍性,只是偶然出现而已,根本不是什么“面上的问题”。这样一来,卫生行政部门的责任是不是就小多了?或者是不是只严肃处理黑心的医院就可以了? 在我们习以为常的语言中,出一个正面典型,就说集中代表了一个行业的某种精神,出一个反面典型,就说成是“极端的个案”,这是一种不健康的思维定式。这样思维,可以使某些很严重的问题被淡化,从而削弱了思想变革的内在驱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