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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宁:取消限小乃势所必然 公车限小很有必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 09:55 东方早报

  早报首席评论员 鲁宁

  1月4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根据规定地方任何有关对小排量汽车的限制规定必须在今年3月底前清理完毕。

  去年7月,温总理在《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讲话中,首次明确要求各地“取消一
切不合理的限制低油耗、小排量、低排放汽车使用和运营的规定”。国情现状加经验判断,取消“限小”的事情闹到总理直接过问和发话,持续10年的主张“限小”和取消“限小”之争,即将从“台面”上结束。本次发改委等机构公布清理“限小”时间表和不容置疑的说话口气,无疑是有“尚方宝剑”的。

  持续10年的“限小”与反“限小”之争,观念之争、产业政策之争、交管之争等均属于表象,其本质之争属于利益之争:包括行业内不同企业产“大”与产“小”的利益之争,地方产业保护与反保护的利益之争,车市开放与车市割据的利益之争,政绩的判断与评价之争等等。此次发改委等机构之所以腰板很“挺”,并非因为上述利益之争已经有所消弭,而是“天下大势”及所生成的主流社会舆论,越来越主张和支持取消“限小”。如是,谁继续鼓吹和坚持“限小”,谁就会被主流社会舆论“淹没”,成为众矢之的。

  然而,利益之争并不会轻易退身,对许多长期“限小”的城市而言,明着不敢再坚持“限小”,但执行取消“限小”时间表却不大可能干脆利索。就算在3月底前不得不取消了本地的“限小”政策,也会变相再打出新的“擦边球”来。作此结论,也是基于对现有国情的洞察所致。但无论如何,尽管某些城市仍会出台种种变相的“限小”举措,但终究属于强弩之末难以成势。

  旧的“限小”要取消,我们举双手赞同。但另一方面,我们则建议立法机构出台新的“限小”法规,限定各级党政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档次和排量,把节能环保型

小排量汽车作为公务用车的强制性选择。

  截至去年末,据官方数据不排除各级层层少报“漏报”,全国中高档公务用车超过380万辆,每年用于养车的财政开支超过3000亿元中间同样存在少报和“漏报”。3000亿元是个什么概念,它不光大大超过国家年度军费开支,甚至还超过国家年度教育、医卫两项财政拨款的总和,占到国家年度财政总收入10%以上。

  20多年间,从各级纪委到各级监察机构,曾出台无数限制公务用车排量和等级的“红头文件”,并多次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公务用车“整治”专项行动,但收效始终乏善可陈,相反,公务用车配置奢侈之风年复一年越刮越甚,民众的怨言则年复一年越积越甚。说句大实话,公务车配置的奢侈和公务车使用过程的腐败现象,已经严重影响着政府的执政形象。因此,借取消“限小”之机,同时借助立法手段新设针对公务用车的“限小”法条,不但在法理上、情理上有其必要性,对改善“官民关系”,维护执政形象和地位亦属迫切之需。

  这些年来,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已成为全球

汽车产业发展的主流和
汽车市场
的主导型消费选择。即便一向崇尚大排量的美国,其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比例也已占70%以上。顺应这种全球性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汽车消费趋势,发改委等机构在发布取消“限小”意见时特意承诺,国家将在近期陆续出台包括税收等各项配套性优惠政策鼓励民众用“小”。其实,民众都是经济人———在“小”与“大”的选择上有足够的消费理性。因此,与其在消费环节优惠用“小”,不如集中优惠于制造环节鼓励对“小”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当然,国家若出台法规对公务车实施“限小”,对整个社会重新形成节俭风气将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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