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忠
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26日说,2006年铁路春运,以农民工为主体的临客硬座票价不上浮(直达特快临客除外)。王勇平表示,实行临客硬座票价不上浮,并不是铁路客运能力已有很大提高,不需要在时间和空间上分流旅客,而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农民工的关怀。(12月26日新华社)
与往年说一不二的涨价相比,“临客硬座票价不上浮”当是一种进步了——对于弱势的农民工群体来说,这看起来是一条利好消息。而铁路不是一味地追求经济利益,关怀起了已成为“春运主流”的农民工,似乎更是体现出了作为关乎“国计民生”部门的公益性。
但这一消息的话外音却是,除了临客硬座票价不上浮之外,其他的票价都是要上浮的。也就是说,铁路票价涨还是不涨,如何涨,铁路部门还是有着极大的自由裁量权。而在铁路的客运成本及价格构成、铁路经营盈亏状况、铁路劳动生产率水平、员工工资福利等都不为公众所知、很不透明的情况下,铁路价格上涨难道就具有天然的合理性吗?关怀农民工的公益成本,是不是由买涨价票的其他乘客来埋单?而建立在众多人利益被剥夺基础上的公益,是不是一种“公益幻觉”呢?
公众与铁路部门的博弈,其途径无非是听证会。三年多前的2002年1月12日,铁路价格听证会倒是曾举行过一次的,这被称之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公开召开的全国性价格听证会。但这次铁路价格听证会却是“一听而定终身”,“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方案”得到通过之后,从此赋予了铁路涨价的自由——春运期间,空调列车票价可在百分之二十、其他列车票价可在百分之三十的幅度内上浮;暑运和“五一”、“十一”期间,硬座票价可在百分之十五、其他席别票价可在百分之三十的幅度内上浮……铁路价格在运输黄金季节上涨,似乎从此便名正言顺起来。
而按照《价格法》的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按照这样的规定,只要是上述价格发生变动,都应进行听证,听证是原则,不听证是例外。“一听而定终身”的做法,好像并不合乎法律的规定。是法律条文存在疏漏,还是有人故意曲解法律?
每当春运时分,总会有对铁路涨价的质疑声,而且这种质疑不在少数,比如铁路的价格是不是定在边际成本上、为何价格上涨了而服务却下降了等等。质疑如此之多,只能说明一点:铁路价格上涨不能无视民意。而关怀农民工的所谓公益,显然是安抚不了民意的。
按照经济理论的分析,垄断企业随意涨价,即使其将所赚的超额利润全部上缴财政,并完全用之于民,这对整个国民经济仍然是不利的,因为价格扭曲必然会导致资源配置的失当。而现实是,某些垄断企业不但在事实上可以随意涨价——听证会形同走过场,而且其也并没有将利润全部上缴财政,拿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的话说,就是“现在国资委最大的权没有落实,就是收益权”。
从这样的角度来说,遏制垄断企业的涨价冲动是极有必要的。人们不能为铁路部门制造的“公益幻觉”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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