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海峡都市报》报道,江苏省镇江市一些身家超过千万的富翁,却自称是下岗工人,手持当地劳动部门颁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到工商局请求注销原先的营业执照重新开户,并要求按照优惠证上的规定减免相关税费。据当地工商部门有关人士介绍,仅下面一个分局今年已经遇到近百位这样的个体工商户。
针对下岗工人办理的“再就业优惠证”,是降低下岗工人创业成本的扶助性政策,
体现的是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千万富翁打着下岗工人的幌子避税,可谓为富不仁。然而,“经济人”的逐利本性,决定了人们在追逐财富的时候,往往会不择手段,千万富翁也不例外。因此,我们与其责怪这些富翁的重利轻义,不如去追问究竟是谁给这些富翁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
报道提到,这些千万富翁有的曾经是下岗工人,他们通过下岗后的重新创业和财富的不断积累发家致富。因此,向这些富翁颁发“再就业优惠证”,表明当地劳动部门对“再就业优惠证”的管理基本上是静态的,或许他们仅仅掌握了下岗工人的档案,而对下岗工人日后的经济状况却一无所知。下岗工人创业时当然需要扶助,但当他们拥有巨额财富的时候,如果再享受优惠政策,那对弱势者来说,就不公平了。稀里糊涂给千万富翁发“再就业优惠证”,是不折不扣的渎职。
当然,负有劳动监察职能的劳动部门,要清楚掌握每一位“再就业优惠证”申请人的具体情况,确实有一定困难。但是,当地劳动部门完全可以事先与其他部门沟通,先掌握这些特殊的下岗工人现在的情况,然后再决定是否颁发“再就业优惠证”,这样不就可以避免尴尬了吗?
在一个市场伦理健全的社会,富翁理当主动履行纳税义务。但无数事实表明,在体制有漏洞的情况下,指望富豪自觉回报社会只能是一厢情愿。从这个意义上说,面对千万富翁争领“再就业优惠证”的新闻,义愤填膺或是痛心疾首都无济于事。如何填补制度缝隙,充分发挥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确保社会公正与正义,应该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深刻反思并付诸行动。
朱胜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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