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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光:在收入分配领域 效率不能优先公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 13:55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侯利红 发自北京

  在贫富差距已经威胁到建设和谐社会目标的时期,效率不能优先于公平。

  这是昨天的“第七届中国经济学家论坛暨中国社会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国际研讨会”上,专家们达成的一个共识。

  “公平”与“效率”孰轻孰重?中国社科院原副院长刘国光明确指出:“效率必须与公平并重,效率优先应该放在发展生产的领域去讲,而不是放在收入分配领域。”在收入分配领域,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唯有如此方能构建真正的和谐社会。

  “多少年过去了,农民工的工资几乎就没涨。”在刘国光看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公平问题日益凸现,不尽快解决,中国的两极分化现象将向其极限无限逼近,这不仅会影响到经济发展,而且整个社会的稳定也必将受到“连累”。

  对有人提出“初步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观点,刘国光诘问道:“垄断行业和非垄断行业的收入过分悬殊,有些部门、企业高管人员与普通职工的收入反差巨大,还有许多不合理、不合法、不规范的黑色收入和灰色收入,难道这些不是在初次分配中产生的?”他表示,目前中国初次分配领域秩序混乱,仅靠财税杠杆的调节是远远不够的,根本解决不了分配不公的问题。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剑阁看来,今后10多年城乡差别仍将长期存在,未来中国经济面临的众多挑战和任务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赫然排在第一位,这也是提高农民收入,实现社会公平的必然要求。

  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所长汪同三也表示,近两年在中央各项促进农民增收政策的作用下,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有了明显加快,但是从今年以来,农民进一步增加收入的难度已经呈现出越来越大的趋势。“粮食价格等农产品持续小幅下降,化肥等生产资料价格却直线上升,国家减免农业税、发放各种补贴等给农民带来的好处,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被涨价因素抵消了。”

  汪同三呼吁,这个问题“需要我们(经济学家)从政策力度和效应等多角度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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