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平的伪竞争与反竞争的伪公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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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 16:09 和讯网-《财经》杂志 | |||||||||
秦晖/文 据说,最近经济学者遭受“道德批评”的问题变得十分突出。姚洋的文章分析了这些问题。我想作为一个非经济学界人士谈点看法。 首先,对经济学家们的许多批评,与所谓的“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有关。其实这种
但是对于我们来说,公平竞争并非既有的前提,其本身就有待争取。中国目前面临的问题是竞争本身就不是公平的,是机会的不公平。现在不是赢家能不能通吃的问题,而是“权家”能不能通赢的问题。如果机会不平等,则成为“权家通赢”,这是不公平竞争,或曰“伪竞争”。这样的“伪竞争”一般认为是损害效率的,至于破坏公平那就更不待言。 我提出“公正至上,效率与公平皆在其中”,就是就此而言。过去所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说法,常常被曲解为权家优先,连形式公平(所谓规则公平或竞争过程的公平)也只能“兼顾”而已。我认为,中国应当以“公正至上”来消除“权家通赢”之弊,创造一个机会的平等环境,然后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才可以讲效率优先兼顾社会保障。而我们如今是权家通赢,继之以赢家通吃,或者干脆就是权家通赢导致了赢家通吃,结果反过来却给了权家以借口;使他们可以打着反对赢家通吃的旗号、打着民意的幌子,谋求进一步扩张权力、操控市场,使中国面临“不公平的伪竞争”与“反竞争的伪公正”互为因果、恶性循环的威胁。 姚洋的文章还提到,学者讨论问题不应以“眼球和听众的多寡”为导向。这当然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同时我们还应当注意到,现在许多学者尤其经济学者,除了纯学术研究者,不少人还扮演着影响公共政策的经济幕僚或策士角色。这种角色本来无可非议,但学者与策士从根本上讲是两种不同的思想活动。对策研究要以“可采纳性”(注意不是“可行性”。可行之策但不被采纳,仍属徒劳)为基础,而学理上的逻辑性相对来说并不重要;但学理则应当强调理论逻辑的自洽,至于这理论是否为决策者嘉纳,是否受到公众所欢迎,反而不必考虑。 但无论如何,作为学者不能无视学理逻辑,作为策士不能不讲公正与道德。现在的情况是,对这两种规则的违反常常同时发生,并互为因果。这是我们必须警惕的。- 作者为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