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11月21日报道,根据河南省质监部门抽检结果,2004年该省的几大电信运营商计费话单差错率达到了12.2%,超出国家标准上千倍,一年至少多收费1亿元。
通过不准确的计量标准获得不当利益的事情其实并不少见,大家到菜市场买菜,经常会遇到小商小贩缺斤短两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外表光鲜、规模庞大、技术先进的电信企业与通过秤砣技巧获得分角利益的菜市场商贩并没有不同。
电信企业与菜市场小贩最大的不同是,一旦我们发现此小贩有过欺骗顾客,玩弄秤里乾坤的先例,我们能够再也不去他那里买菜,因为市场上其他数量众多、信誉良好的小贩能够满足我们买菜的需求。而那个玩弄小聪明的小贩最终必然栽倒在市场竞争的铁律下。
但遗憾的是,对于电信企业消费者却无能为力,因为电信产业垄断的现状使得我们无法抛弃违背信誉的企业。可见,一亿元的超额话费能够在明码标价的状况下被企业明目张胆地收走,反应出垄断性企业获得的利益与受到的监管严重不对等。
针对话费误差的问题,早在1995年,当时的国家邮电部就已经定下了规矩:话单差错率应低于万分之一,即1万张话单里最多有1张错误话单。既然早有明文规定,为何河南电信运营商却依旧敢于违规收费呢?显然问题在于监管缺位。
对于垄断的电信企业来说,消费者不仅无法通过市场选择抛弃信誉低下的企业,甚至连判断是否被商业欺骗的能力都不具备。针对这样一个买卖双方地位严重不对称的行业,第三方的强势监管就成为一个必然选择了。
事实上,正是基于垄断造成的市场力量的不对称,发达国家普遍采取了非常严格,甚至几乎“不讲道理”的手段来对垄断企业进行规制。今年七月,AMD诉英特尔涉嫌垄断案件一度陷入了无法提供有效证据的困局,在当事双方无法自行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政府作为第三方监管势力介入调查。英特尔设在英国、德国、西班牙和意大利的办事机构突然遭到欧盟和当地政府官员的调查,政府调查人员直接进入英特尔在当地的办公室,替AMD完成查找英特尔垄断行为的证据。
在国际通行的理念看来,政府作为第三方势力的强力介入,维护市场势力平衡,打击垄断企业攫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和机会主义倾向是很正常的。
同样对于垄断的规制,由于历史原因,中国的垄断企业往往名义上的监管者是行业主管部门,而这些行业主管部门在人员、利益方面却与垄断企业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整个社会对垄断企业的市场行为,特别是对与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市场行为的约束和监管,还显得很欠缺。因此我们看到,对于电信企业,相关部门的主要工作反而是“不要打价格战”、“不要低价竞争”等维护企业利益、摒弃竞争的反向“监管”。
我国早在1994年开始了《反垄断法》的起草工作,然而11年过去了,令人遗憾的是,这部关乎国家经济和群众利益的法律的出台可能还要继续等待。没有法律的限制,没有第三方强力的监管,未来类似河南电信超额收费的事例再次上演并不是不可能的。
□马红漫(上海经济学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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