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纲:近期政府改革的可行措施是减轻企业税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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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 10:46 南方周末 | |||||||||
如何界定政府职能,以此为基础上,在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政府与媒体之间建立制衡机制,是一个长远的根本的任务,现在就应开始一步一步地去做。 中国经济的改革和发展有两大瓶颈。一是金融体制改革滞后,一是政府改革滞后。下一个阶段要发展,就政府改革层面而言,有一个问题尤其需要解决。这就是如何限定政府职能,政府治理如何贯彻法治原则。
法治原则应该是什么?对私人和企业来说,凡是没有规定不可做的都是可做的,这样大家才会有创新精神;而对政府来说,只有规定可做的才是可做的。而在中国基本上是相反,对私人和企业来说,是规定能做什么才可做什么,没有得到政府审批是不可做的;而对于政府来说,则是凡没有规定不可做的,都是可做的,政令有很大的自由空间和任意性。包括一些法规的制定都有很大的任意性,往往主要反映行政权力的意愿。因此,如何界定政府职能,以此为基础,在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政府与媒体之间建立制衡机制,是一个长远的根本的任务,现在就应开始一步一步地去做。 现阶段,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入手。第一是加快政府审批改革。马上该做的是贯彻和推进去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凡是没有公共资金的投资,除了环保等问题,政府不再审批,只予备案。这是一个正确的方向,但迄今还没有细则加以落实。对一个初级市场体系的国家,因为私人企业对市场风险缺乏充分认识,政府确实可以在经济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如防止经济过热,防止某些产业过度投资等等。这时政府可以吸取国际经验,给企业以某些指导。但这往往成为政府部门反对取消审批的借口,说审批可以避免经济波动,为企业发展提供稳定的外部环境。其实政府应该用公共服务来帮助企业,而不是非审批不可。所谓公共服务,就是给企业提供各种信息,告诉企业现在有多少人在相关领域投资,生产能力已经过剩多少,然后让企业自己决策到底投资不投资,并自己承担风险。但现在这些信息被政府部门垄断,很多企业找不到这些信息。 第二是积极推进简化政府层次、减少政府官员的试点。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劳动力的减少,如何使村和乡镇合并,使乡镇自治,应该是下一个阶段政府改革的重要方向。要特别注重在发达地区的试点,因为发达地区的城市化进程非常快,农村人口迅速减少,农村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与过去已有很大的不同。在转轨进程中加快政府体制的改革,减少政府层次,也有利于政府更有效地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 第三是减轻税负。中国经济应该说已经开始面临税收占GDP比重太高的问题。如果把各种因素加在一起比较(预算外收入、社会保障等),中国的财政收入已经是世界较高水平了。在税收体制已经比较完善的情况下,降低税率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首先就是加紧推行所得税并轨,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并轨,降低民营企业所得税税率。在各个环节特别是在非正式税、税外税等环节上,都要开始考虑如何降低企业税负。 每个阶段都有自己的阶段性目标。如果不采取切实措施加以实现,就会耽误下一阶段的改革。一个方面的改革滞后,就会拖累其他领域的改革。因此应抓紧当前时机,推进各个领域的改革,以此带动整体改革。 |